学术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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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2013-02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2012年审判质效评估情况分析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2012年审判质效评估情况分析   2012年,成铁两级法院案件审判质效指标整体值为91.15分,我院为87.44分,在全省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评估中,位例全省基层法院第180名。形势十分严峻。 一、案件质效评估总体情况 1、审判公正指标。该指标得分86.99,整体值为96.0410项细化指标中有8项达到满意值,其中涉及一审法院的分别是:立案变更率、一审判决案件改判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生效案件发回重审率、再审审查询问(听证)率、司法赔偿率。2项未达到满意值和不允许值。(1)“一审案件陪审率”为正项指标,权重为12,满意值为50%,不允许值为5%。本院仅为4.35%,整体值为23.43%。在23件应参与陪审案件中,仅有1件案件为人民陪审员参与。(2)“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为负项指标,权重为15,满意值为0.5%,不允许值为5%。本院达到值仅为2.86%,整体值为1.4% 。因在2件上诉案件中,有1件案件发回重审,占的比值很大。 2、审判效率指标。该指标该得分81.93,整体值为76.489项细化指标中只有当庭裁判率和正常执限内执结率2项达到满意值,其余7项均未达到满意值。(1)“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 为正项指标,权重为9,满意值为85%,不允许值为20%。本院达到值仅为53.06%,整体值为53.38%。因在审理49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数为仅为26件,占的比例较小。(2)“结案率”为正项指标,权重为4,满意值为95%,不允许值为80%。本院达到值为91.67%,整体值为81.94%。因在旧存新收95件案件中,结案数为87件,结案数还未达到一定数。(3)“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为正项指标,权重为11,满意值为100%,不允许值为95%。本院达到值为94.87%,整体值为78.9%。因在39件结案中,有2件案件延期审理,未能在正常审限内结案。(4)“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为正项指标,权重为5,满意值为90%,不允许值为40%。本院达到值为77.83%,整体值为72.52%。(5)“平均执行时间”指数为正项指标,权重为15,满意值为90%,不允许值为40%。本院达到值为88.11%,整体值为83.49%。(6)“结案均衡度”指数为正项指标,权重为12,满意值为85%,不允许值为30%。本院达到值仅为28.43%,整体值为78.52%,反映出本院办案时间段的严重不均衡。(7)“法官人均结案数”指数为正项指标,权重为14,满意值为80,不允许值为10。本院达到值仅为6.77,整体值为11.15。客观上本院收案数量少,全年办结案只有87件,加之办案法官数量原本不多但平均到13个法官,平均数就更少了。 3、审判效果指标。该指标7个细化指标中有4项达到满意值,分别是:一审服判息诉率、调解率、再审审查率、信访投诉率。3项未达到满意值。(1)“撤诉率”指数为正项指标,权重为12,满意值为30%,不允许值为10%。本院达到值仅为7.69%,整体值为13.57%。在一审13件结案案件中,撤诉1件。(2)“实际执行率”指数为正项指标,权重为23,满意值为80%,不允许值为40%。本院达到值仅为72.97%,整体值为83.12%。在执结37件案件中,实际执行数为27件,未达到满意值。(3)“执行标的到位率”指数为正项指标,权重为12,满意值为100%,不允许值为30%。本院达到值仅为21.43%,整体值为76.54%。本院执行案件标的额为42927.96元,执行到位标的额仅为9200元,未达到允许值指标。 二、原因分析 2012年,我院院案件审判质效指标较低、排名靠后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努力不够的原因。主要是: 1、案件数量少,刑事和执行案件占较大比例 2012年,我院受理案件88件,其中刑事34件,占38.6%,民事13件,占14.8%,执行41件,占46.6%。刑事和执行案件占85.2%。案件数量少影响“法官人均结案数”等指标。 2、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没把好 全年,刑事案件上诉2件,被发回重审1件,影响了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率指标。 3、均衡结案不好 我院案件的构成影响均衡结案度指标。刑事案件受理受制于检察机关移送案件。20128月份以后,看守所人犯全部转移至成都关押,检察机关成批移送案件,法院到成都成批集中开庭审理。民事案件受理也不均衡,13件案件中,1月份就受理了7件,有时几个月没有一件民事案件。执行案件中,绝大多是刑事罚金(占90%以上),成批移送,成批办理。 4、人民陪审制度落实不好 20123月,我院恢复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做法,选评了陪审员、组织了培训,但只有1件刑事案件有陪审员陪审。主要原因:一是较长时间一直没有符合陪审条件的案件;二是实行异地开庭后从西昌带陪审员到成都陪审极不方便;三是业务部门主观上对陪审制度落实上有畏难情绪。 5、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办法不多。 我院领导大会小会强调加强审判管理,要求院庭两级领导要主动研究指标,巩固优势指标,狠抓核心指标和弱势指标,注意技巧和方法,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指标和排名,但贯彻落实不好。一些领导、部门和人员仍然按传统习惯办案,不主动学习其他法院经验,不注意改进方法,以至在全省审判质效评比中吃了亏。 三、2013年改进措施 2013年,我院要下大力气加强审判管理,努力提高审判质效,提升排名。 1、在审判公正指标方面,一是要提高案件陪审率,符合条件的案件一定要邀请陪审员陪审;二是要严把案件质量关,力争不发生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的情况。 2、在审判效率指标方面,一是要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特别是民事案件,要大力采用。二是要抓好法定审限内结案的节点控制,尽量不延长审限,提高办案效率。疑难、复杂案件不能及时结案采用扣减审限的办法;三是掌握好结案均衡度,尽量避免集中办案、突击结案。 3、在审判效果指标方面,一是要提高撤诉率;二是提高执行标的的到位率。对有一定执行条件的案件,要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想方设法使每一件案件都有收获,慎用或减少终结执行。       审判管理办公室   0一二年十二月三十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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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2011年3季度审判质效评估情况分析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20113季度审判质效评估情况分析   三季度,我院在两级法院审判质效评估中,获得了总评第一名的好成绩。现将相关情况作分析如下: 一、三季度收结案情况 1、刑事案件:新收14件,旧存2件。审结15件,上诉1件,未结1件。审结率94%,上诉率为7% 2、 民事案件:新收1件,旧存1件。审结2件,审结率为100%。调解数2件,调解率为100% 3、执行案件:新收18件,执结18件,执结率为100% 二、案件质效评估总体情况 1、审判公正指标。三季度评估中,审判公正指标项下“一审陪审率”除成都院为50%外,其他三个基层院此项都为零,其余各项二级指标项目我院与其他基层院相同。 2、审判效率指标。在审判效率指标项下所分辟的各类项目中,我院的名次为:(1)法院人均结案数为1.71,名列第三;(2)法官人均结案数为8.2,名列第一;(3)结案率为64.06%,名列第一;(4)结案均衡度为93.10%,名列第三;(5)当庭宣判率为80%,名列第二;(6)正常审限内结案数为100%,名列第一;(7)正常执限内结案率为93.75%,名列第二;(8)无长期超审限、超执限未结案数。 3、审判效果指标。在四个基层法院评估中,我院的名次为:(1)调解率为100%,名列第一;(2)实际执行率为100%,名列第一;(3)执行标的到位率为6.07%,名列第三;(4)撤诉率为0,名列第四;(5)上诉率、申诉率、信访投诉率等负向指标均为0 三、  审判工作运行情况分析 1、从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各项指标排名情况分析,我院审判质效获得优势的原因关键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官人均结案数为四个基层院第一,反映出我院在法官人数少而办案多的情况,其权重指数为10%;二是结案率为四个基层院第一。三季度中,我院刑事案件结案率为94%,执行案件结案率为100%,民事案件结案率为100%,其权重指数为12%,反映出我院所收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全部或基本办理完成的情况;三是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和贵阳院并列第一名,均为100%,其权重指数为10% ,反映出我院审判、执行案件均在审限、执限内结案,无超审限、执限情况;四是调解率为四个基层院第一。调解率为100%。因我院仅有的两件民事案件均为调解结案,再无案件以其他形式结案情况,其权重指数为17%;五是实际执行率为四个基层院第一,实际执行率为100%,反映出我院所有新收案件都进入了执行程序,无案件立案后停滞的情况,其权重指数为23%。以上评估数据可以看出,这几项指数的权重比例在反映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方面是较高的,而我院也正是抓住了这几项,未在以上项目中扣分。 2、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不足方面:在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的反映上,我院在一些所占权重指数较大项目上与其他院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其主要是:一是在审判公正项下,“一审陪审率”为零,而成都院为50%,其权重指数为9%。这也就说明此项工作我院未开展,审理案件没有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这项指标就始终存在扣分;二是在审判效率项下,法院人均结案数在四个法院中名列第三,其权重指数为9%,这是由于我院的客观因素所确定。我院虽然法官人均办案多,是因为法官人少,相对一定案件数平均值较大,而从全院来看,总体上案件数量并不大,平均到全院人员显然就少了;在结案均衡度方面为仅为第三,其权重指数占14%,反映出我院在办理案件一定时期内数量的不均衡状态,这就需要各业务庭合理安排办结案时间;三是在审判效果指标项下,“执行标的到位率”仅为第三,其权重指数占13%。主要原因是我院所执行案件中大多为刑事罚金、没收财产类案件。此类案件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大多在外地,一般是以委托执行方式结案;四是在“撤诉率”方面,排在随后最后一名,其权重指数为10%。其原因在于我院三季度办理民事案件只有两件,而两件都以调解形式结案,也就无案撤诉。 总之,虽然我院三季度在两级法院审判质效评估中,获得了总评第一名的好成绩,但从二级和三级指标的细化项目来看,仍在一些方面存在较大差距,经过努力还有提升的空间。我院要进一步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争取在第四季度的审判质效评估中保持或取得更好的成绩。   审判管理办公室 0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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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
司法统计11年-1期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2010年审判态势分析
  司法统计分析   1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2011118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2010年审判态势分析  花桂荣、张剑鸣 2010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3件,比去年多收2件,上升1%;结案182件,按在岗法官11人计算,人均结案16.55件。 一、2010年案件特点 1、刑事案件收案下降,审结率高,上诉改判率下降。   全年受理刑事案件96136人,比去年减少17件,下降15%;其中,毒品案件52件,占54.1%(同比减少22件、下降29.7%);盗窃案26件(数量同比持平,所占比例上升4%);倒卖车票9件(数量同比增加6件,所占比例上升6.7%);贪污、挪用、行贿、职务侵占等职务犯罪7件(数量同比增加4件、所占比例上升1.5%);另有倒卖文物1件、故意伤害1件。审结96136人,审结率100%,平均审限20天(同比增加2天)。案件上诉5件(上诉率下降28.5%),维持原判4件(维持率同比上升8.6%)、发回重审1件。 2、民事案件收案上升,铁路人身损害赔偿案占较大比例,审结率高,调解率高。 全年,我院受理民事案件13件,比去年多收10件,上升300%;诉讼标的额299万余元。其中,铁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6件(占46%),民间借贷纠纷3件(占2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各1件。审结13件,结案率100%。其中,调解结案9件(调解率69.2%)、判决2件、撤回起诉1件、移送1件。 3、执行案件收案上升,委托执行案件和罚金刑执行案件占比例达,执结率高。                 全年,新收执行案件70件,标的502万元;其中,省高院指定的外省委托案件24(占34.2%);刑事罚金案件41件(占58.5%)。加旧存案件24件,全年共有执行案件94件。执结83件,标的1910万余元,执结率88.29%。清理执行积案15件,全部执结,圆满完成上级法院部署的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工作任务 二、2010年刑事案件质量提高的原因分析 2010年我院刑事案件上诉率、改判率比2009年下降。主要原因是我院采取了一系列进一步加强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审判管理措施。具体有: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制定本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岗位职责》、《刑事案件流程管理规定》等4个制度,对审判流程结点、裁判决定权、裁判文书审核签发权限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二是坚持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管理案件制度、大要案管理制度,发挥审判委员会作用。三是坚持法官会议制度。全年,召开法官会议3次,对3件疑难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进行了讨论交流,丰富法官认知,强化法官理性思维,统一思想认识。四是强化对被告人的判后答疑、息诉服判工作。法官在案件宣判后有针对性地对被告人开展法律宣传、思想疏导,全年刑事案件上诉率和二审改判率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加强公检法三机关沟通协调。承办两次公检法三长会议,学习研讨最高法等五部委颁布的两个证据规定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省《实施细则》,就公检法三家办案中的相关问题签署了会议纪要;全年,2次与检察院、公安处召开案件协调会,研究协调了相关案件。六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促进办案质量提高。我院坚持每月定期报告的制度,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院领导和审判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填发《案件评查处理情况反馈表》,督促审判业务庭及时进行整改或补正,较好发挥了对案件质量的监督保障作用 三、铁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调解率高原因分析 2010年,我院共处理铁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6件,其中,立案庭诉前调解4件,剩余2件立案后转到民庭也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率达100%。在审判工作中,我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按“大调解”工作要求,全力推行全员调解、全过程调解,案件从起诉到法院就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目标。调解中,法官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集,反复做当事人法律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甚至带领双方当事人到案发地实地察看现场,有利于达成调解协议。同时,根据路局与中院的要求,我院与各站段建立了固定联系。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出台后,我院及时向有关站段作了宣传、培训。不少站段领导、职能部门人员也转变了观念,为铁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结案打下良好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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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
司法统计08-7期
  司 法 统 计 分 析   7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2008625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2008年上半年执行案件简析   刘鹏武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200816月份新收执行案件51件,其中有48件为外省委托执行案件,占年度新收案件94.41%,本院民事执行案件3件,占5.59%;经分析,2008年上半年我院新收执行案件有以下趋势: 一外省委托案件将成为我院执行工作的基本任务。从目前收案情况来看,我院民事执行案件均源于2007年以前审理的旧案,而本年度16月任何民事立案,可以预见本院民事执行案件案源基本枯竭,今后我院执行工作只能完全立足于眉、乐、凉、攀四地区的外省委托执行案件。 二外省委托执行案件中侵犯人身权利案件多的趋势有所增加。在委托案件中,刑附民及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等案件占全部委托案件43.8%。但上述执行案件的执行效果并不乐观,其中刑附民的执结率为零,已结案件均为终结;其它侵犯人身权利案件结案13件,其中执结2件,执结率为15.3%,终结11件,终结率高达84.7%。 三外省委托案件中开始集中出现个人劳务合同、侵犯专利权执行案件。其中个人追索报酬的劳务合同7件,占全部执行案件的13.7;侵犯专利权案件5件,占9.8%;这种针对同一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不仅丰富了我院执行案件类型,也同时也有利于检视我院执行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执行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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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
司法统计08-6期
  司 法 统 计 分 析   6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2008625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00八年上半年刑事案件分析   李惠   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8 620日,我院共受理刑事案件4073人,审结3770人。其中,盗窃2049人(含犯罪所得收益 5人)、运输毒品89人、非法持有毒品58人、倒卖车票1 1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1人、故意伤害11人、犯罪所得收益罪11人。与去年同期审结刑事案件3479人相比,数量上略有上升。 上半年受理审结的刑事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 1、盗窃犯罪仍然是成昆线的高发犯罪。 与去年相比,盗窃案件数量基本持平,但在审理共同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木乃以打等11人在成昆线苏雄火车站、关村坝火车站停留的货物列车上多次交叉结伙盗窃铁路运输物资的案件中,被告人汉呷木基等四名被告人属于公诉机关以被告人有遗漏罪行再行起诉到法院,有三名是联防队员。在审理被告人吉古木沙等6人在双流火车站货场内多次盗窃铁路运输物资,其中参与盗窃的5名被告人系货场的搬运工和守货场的人员。通过对这两件案件的审理为维护成昆线铁路运输物资安全,我们在注重综合治理的同时,应加强对招聘协助维护铁路运输安全的联防队员进行法制教育,以及在聘用联防队员时对他们进行考察等,形成一些相应有效的防患于未然的措施。 2、毒品犯罪案件有上升趋势。 去年同期,审理运输毒品案件11人、非法持有毒品11人,今年的毒品犯罪数量上有上升的趋势。运输毒品犯罪在成昆线上还是多为他人运输毒品收取运费的方式为主。 3审理一起重大、疑难的新类型犯罪案件。 我院在审理吴建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件中,严格按照中院要求的大要案件管理办法对该案件进行审理。承办人在对案件的阅卷过程中,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我院受理的第一件该类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怎样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进行认定,怎样界定该罪中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以及被告人对自己合法财产举证责任怎样承担、举证期限等法律没有明确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思考和查阅大量的资料,并且仔细阅卷,注重从证据的三性之间德关系进行分析、判断,充分体现了刑事审判庭的法官的爱岗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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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
司法统计08-5期
  司 法 统 计 分 析   5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2008512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200420085月涉毒案件分析   李惠   马恒夫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刑庭2004年收案84件,涉毒案件15件,占总数的18%2005年收案105件,涉毒案件13件,占总数的12%2006年收案76件,涉毒案件8件,占总数的11%36件涉毒案件中,非法持有毒品案件25件,占全部涉毒案件数69%,运输毒品案件11件,占全部涉毒案件数31%2007年收案67件,运输毒品案件8件,非法持有毒品案件6件,毒品案件占总数的21%200815月收案32件,运输毒品7件,非法持有毒品3件,占案件总数的31% 经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结合2004年至20085月份的涉毒案件来分析,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犯罪分子逐利动机明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正逐渐成为主要毒品犯罪形式。这些涉毒犯罪分子绝大多数犯罪动机为谋取巨额利润,大部分本身并不吸毒,以毒养毒的已经占很少一部分。从运输毒品犯罪案件迅速增加的情况看,主要制毒基地金三角—云南—凉山州—成昆线的所谓“黄金线路”的贩毒通道依然存在。 二是运输毒品案件呈有组织共同犯罪趋势。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呈现从个人犯罪、多人犯罪向人员比较固定的团伙犯罪方向发展趋势,一些案件中各犯罪分子之间形成严密的上下家关系,许多成员是亲属或同乡关系,相互包庇性强,给侦破、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其中有些毒品犯罪案件涉及毒品数量巨大,涉案人数众多,内部分工明确,成员相对固定,形成有组织共同犯罪。从2006年以来我院审理的运输毒品案件中,数名被告人都是在他人的组织下运输毒品,而从其供述中得知,还有为数不少的“同伙”经成昆线运输毒品。 三是犯罪手段呈多样性、隐蔽性趋势。随着近年来国家打击毒品犯罪力度加大,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采取了更加隐蔽多样的作案手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运输毒品方式隐蔽。以人体体内携带、藏匿在物品中等隐蔽方式运送毒品的案件,不断增加;(2)交易方式隐蔽。作案时犯罪分子之间分工明确,以手机为联系工具,多是单线联系,相互间也多以绰号相称。在犯罪中,主犯一般负责提供毒资、联系和组织贩卖,作案时利用现代通讯工具遥控指挥,而被公安机关抓捕风险较大的运输活动多由从犯进行。个别主犯以此逃避法律打击,这可以从我院审理的运输毒品案件中得见端倪,被抓获、审理的被告人无一例外都是“马仔”,毒品“上家、下家”均很难抓获。  四是毒品案犯中农民、无业人员占很高比例。2004年以来的涉毒案件被告人的身份均为农民、无业人员。犯罪分子户籍所在地主要集中在凉山州、成昆沿线等市、地区。涉毒犯罪分子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多为小学、初中文化程度,法制观念淡薄,对毒品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在高利诱惑下铤而走险。  五是女性犯罪比例高于其他刑事犯罪。因毒品犯罪很少使用暴力,交易过程简单,故女性参与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刑事案件。从案件审理情况看,女性犯罪分子一般处于从犯地位,多因丈夫、男友等周围关系较亲密的人涉毒犯罪而参与其中。大多数女性罪犯利用自身隐蔽性较好,不容易引起周围人群关注的特点,主要参与运输毒品和小额毒品交易活动。 六是新类型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2005年前,涉案毒品多数为海洛因。但从2005年后,除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外,新型毒品开始进入“黄金通道”。新型毒品相比传统的海洛因等硬性毒品又称为软性毒品,属精神类毒品,主要是冰毒(甲基苯丙胺)、摇头丸、K粉(氯胺酮)等。这类涉毒案件中,一案往往涉及多类毒品且数量较大,有些涉案毒品成份复杂,难以定性;有些涉案毒品法律无明文规定定罪量刑的数额,给审判工作带来很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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