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调研
司法统计08-3期
司 法 统 计 分 析 第3期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2008年4月28日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2008年一季度立案情况分析 王康英 一、立案基本情况 一季度刑事公诉案件立案28 件,人犯56人。其中盗窃16件42人,非法持有毒品3件4人,运输毒品7件8人,倒卖车票1件1 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件1人。民事执行案件审查立案27件,标的额312.6万元。其中:四川省高院指定管辖立案25件,标的额257.6万元。接待来访18人次。 二、 立案情况分析 一季度刑事案件与民事执行案件较多,无民事案件立案。刑事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多2件;民事执行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刑事案件主要是盗窃案件较多,其主要原因是西昌地处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居多,少数民族合伙犯罪案件多,这些因素是盗窃案件增多的成因之一。无民事案件的主要原因是铁路撤并分局和站段,本院所处位置现仅有4个站段级单位,这是民事案件骤减的主要原因之一。一季度立案的27件执行案件中仅有2件是对本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其余25件均是四川省高院指定管辖案件,民事执行以委托执行居多的原因主要是本院民事案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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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统计08-2期
司 法 统 计 分 析 第2期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2008年3月12日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2007年外省委托案件执行状况分析 庞晋川 2007年,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共接受外省委托执行案件90件,标的1,401.98万元。执行后结案59件,标的627.57万元,执结率为65%。其中终结44件,占结案总数的74%;全案实际执行完结15件,占结案总数的26%。为什么实际执结率这么低呢? 一、原因分析 1、从案件类型来看。以终结形式结案的44件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22件,占终结案件数的50%;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10件,占终结案件数的23%;其余各类执行案件占27%。也就是说,未能执行的案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两类案件就占了73%。 2、从执行不能的原因来说。(1)被执行人大多为经济较贫困的乡镇村民,因为贫困才外出打工。被执行人家中许多是村中贫困户,本身自身温饱问题都要靠村上解决。(2)被执行人户籍地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有的是一人外出打工,老婆孩子父母在家留守;有的是夫妻两人甚至全家携家带口外出打工,多年未归。土地交由亲戚或村民耕种,房屋紧锁或破烂不堪。(3)大多数被执行人不在原籍或下落不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被执行人正在服刑中或已被执行死刑,家中妻子有的改嫁、有的外出打工。其他执行案件,有的是缺席判决、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有的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并未回原籍,仍在外打工。 二、两点建议 1、外省委托的执行案件仍应以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执行为主。因为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在当地,可随时掌握被执行人是否在家、是否有了财产,便于及时、多次开展执行工作,且执行成本低,执行效果较好。而由铁路运输法院受托执行,人为地造成新的异地执行。铁路运输法院到当地后,在有限的时间内,工作范围、执行方式有所局限,执行成本高,执行效果不好。 2、委托法院在案件判决生效后,要充分考虑案件的执行效果。在被执行人仍在当地打工且有明确住址的情况下,应自行执行。不应为了结案,草率地就将案件办理委托手续,将案件转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法院,将案件执行不能引发的矛盾转移给受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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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统计08-1期
司 法 统 计 分 析 第1期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2008年1月14日 西铁法院2004年—2007年刑事民事案件分析 花桂荣 随着铁路运输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铁路治安形势的逐渐好转,我院刑事、民事案件呈现一种逐年下降的趋势。 一、收案情况 刑事案件:2004年84件146人、2005年105件203人、2006年79件134人、2007年67件129人。4年共受理335件612人。 民事案件:2004年18件、2005年33件、2006年28件、2007年7件。4年共计受理86件。 二、案件特点 1、刑事案件特点: (1)、从数量看,除2005年有所上升外,逐年下降。2006年比2005年减少69件,下降33.9%;2007年比2006年减少12件,下降15.2%。 (2)、从类型上看,盗窃运输物资的案件是主要类型。在受理的案件中盗窃255件、占 76.1 %;毒品(运输、非法持有毒品)案件 51件,占 15.2%;抢劫和抢夺34件,占10.1%;破坏交通设施、电力设备案件14件,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