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西铁法院大胆探索历尽艰辛成功执行一起刑事诈骗罪追缴帐款和责令退赔案
西铁法院大胆探索历尽艰辛成功执行一起刑事诈骗罪追缴帐款和责令退赔案 近日,西昌铁路运输法院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努力,成功执行一起刑事诈骗罪追缴帐款和责令退赔案,为12名受害人挽回6.8万元损失。原西昌铁路大修段退休职工赵化潘代表受害人将两面绣着“金盾增辉 时代楷模”、“公正廉明 无私奉献”字样的锦旗送到法院执行局,深表感谢。 2003年至2005年11月期间,原西昌铁路大修段退休职工子女赵兰英先后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入股分红、买车、修理汽车、招工等名义,向杨万清、赵化潘、段礼慧、张琼等十余名铁路退休职工和家属借款数十万元后携款潜逃。受害人报案,赵兰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除了扣押被告人汽车一辆外,其他所骗款项未能追回。2007年9月26日,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判该案,认定被告人诈骗金额28.9万元,判处被告人赵兰英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同时判决扣押的一辆长安嘉龙汽车予以追缴,发还受害人;被告人赵兰英所诈骗的财产责令予以退赔。2007年10月,该案判决生效后,刑事审判庭将案件中的追缴赃物发还受害人部分移送执行局执行。法院通过努力将赃物汽车拍卖得款2.8万元,根据被骗金额比例将款分配给了受害人。之后,10多名受害提出被告人赵兰英及家人在西昌、成都等地还购置有房产,强烈要求法院继续执行。 对这类刑事犯罪罪责令退赔案件能不能执行,法律和司法解释无明文规定,实践中分歧较大,法院内部、上下级法院之间认识也不统一。为了给法院施加压力,受害人隔三差五到法院吵闹。受害人之一的杨万清更是天天到法院纠缠法官、庭室和院领导,甚至还向新闻媒体投诉,到成都、北京等地上访,严重干扰法院正常工作秩序,也给法院形象和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该案,多次开会研究,并向上级法院及领导请示。考虑到该案比较特殊,处理不好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经过再三权衡利弊之后,决定还是立案执行。 2008年1月我院依法查封了被告人赵兰英购买的位于原西昌铁路大修段家属区的一套59.22平方米的住房。之后,又到成都、绵阳、盐亭等地调查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均未所获。 面对被告人赵兰英之夫任炳全提执行异议,受害人四处上访的巨大压力,法院毅然决定处理房产。执行法官一步步做通被告人丈夫、弟弟、原房主和路局房管部门的工作后,将房屋变卖,得款8万元。在留4万元准备分给被告人丈夫任炳全后,将另外4万元按被骗金额比例分配给12名受害人。当最后一笔执行案款送到受害人手中时,这一个看似普通、简单,实际上却十分复杂、棘手,且又充满艰辛的案件,才告执结。 该案的成功执结,生动践行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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