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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要闻 生态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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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地球日里话低碳:生态法庭发出全国首份“低碳令”
每年的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是专门为世界环境保护而设立的节日。今年是第54个世界地球日,全球主题是:“众生的地球”。中国的主题是:“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在审理一起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中,首创缓刑考验期低碳行为制度,并向被告人发出“低碳行为令”,这是人民法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的又一具体实践。低碳行为令在被告人张某某滥伐林木一案中,张某某擅自超过许可证准许范围和数量,超量采伐林木蓄积79.1225立方米,张某某在法院和当地林业部门监督下已补种黄柏500余株,成活率达到95%以上。经法院释明,张某某向法院提交《低碳行为承诺书》,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个人绿色低碳行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承诺自我约束的低碳行为,符合低碳行动理念和要求,能够实际减少个人碳排放并且具有一定的社会示范效应,被告人通过捐赠或注销其获取的碳积分抵消造成的部分环境影响,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森林生态系统受损而减少的固碳量。综合该案其他量刑情节,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为确保被告人低碳行为承诺得到全部履行,该院在判决生效后制发《低碳行为令》,责令其:使用“四川法院司法碳普惠APP”学习环保和双碳知识,并保证在一年时间内通过符合APP所设定的个人绿色低碳行为,获取2000分个人碳积分,所获取的碳积分全部通过“四川法院司法碳普惠”APP予以捐赠或注销。四川法院司法碳普惠APP操作界面低碳令是什么“令”?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副庭长陈小容介绍,生物多样性与减碳具有正相关性,减碳措施能够有效减缓气候变化、维系和增加生物多样性;在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中,侵权人的行为均会不同程度造成生物多样性减损进而造成生态系统固碳能力的降低,除采取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的措施外,通过核算责任人低碳行为碳积分并用于抵消其生态环境破坏行为造成的部分环境影响,既能够弥补相应固碳量的损失,也能够持续发挥环境司法教育、引领以及推动社会公众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功能。截至目前,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已向审结的4件案件共7名被告人发出“低碳行为令”。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指出,要“推动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提升公众对自身节能降碳行为的感知,鼓励企业、机构、个人建立碳账户、优先使用碳普惠减排量进行碳中和,加快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共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好家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开展”司法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创新试点”工作中提出,要“提高自主贡献、打造低碳司法场景、激励社会公众参与...探索包括碳普惠、碳积分、碳账户等在诉讼活动中的应用。”人民法院在环资类案件中探索“环境损害→低碳行为→碳积分核销”的低碳行为代偿方式、通过令状制度将破坏生态环境责任人的减碳行为和义务以个人碳积分的形式予以量化,既是对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缓刑考验期行为约束要求的有益扩展,也是碳普惠机制在司法层面的有机体现和有效融入。什么是“碳普惠”机制?“碳普惠”机制是指对小微企业、社区、家庭和个人的节能减碳行为进行具体量化和赋予一定价值,并建立以政策鼓励、商业激励和碳减排量交易相结合的正向引导机制。《中共四川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指出“加大绿色发展理念宣传力度,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健全法治保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碳惠天府”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开公正、广泛惠民”原则,以公众碳减排积分奖励、项目碳减排量开发运营为路径,着力拓展公众低碳场景、构建碳减排量消纳机制、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加快构建自生长、可持续的碳普惠生态圈。”地球生态环境同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每个人都是践行者、推动者,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变成一种理念、化为一种行动,不仅在世界地球日这一天,更在日常生活中自觉传承与坚持。文字:生态庭审签:黄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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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
再次警告:野生画眉鸟,逮不得也养不得!
4月12日上午,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于广元市青川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案件详情】2021年7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谢某全、谢某财多次共同在广元市利州区、朝天区、青川县等地林区使用捕鸟网猎捕画眉鸟。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某全非法猎捕、出售画眉鸟13只,价值65000元(单只画眉鸟整体价值5000元);被告人谢某财非法猎捕、出售画眉鸟13只,收购画眉鸟3只,价值80000元;被告人李某彪非法收购画眉鸟7只,价值35000元。三名被告人非法捕猎、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其行为严重干扰了画眉鸟的生存繁衍,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均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三名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三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并签署低碳行为承诺书,依法可从宽处理。  【依法判决】综上事实,法院最终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谢某全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缓刑一年八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谢某财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缓刑一年八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李某彪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依法追缴被告人谢某全违法所得人民币700元,谢某财违法所得人民币540元,上缴国库。由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处理其作案工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谢某全承担生态损害赔偿2000元,被告谢某财承担生态损害赔偿1750元,李某彪承担生态损害赔偿750元;三名被告人共同承担鉴定费用6000元。法官普法课堂:鸟语花香,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描绘,保护鸟类,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非法猎捕和驯养画眉鸟不仅会造成画眉鸟物种资源的损害,还会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减损和生态系统的损害。画眉鸟属雀形目翁科噪鹛属,已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2月1日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发布后,画眉鸟已被收录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刑法》第341条明确规定,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均属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捕鸟”“训鸟”不可取!“斗鸟”实“斗法”,当心自己进“牢笼”!图文:辛安嫡审签:黄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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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宝兴法院 我们上央视啦!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教节目中心《法治深壹度》栏目联合最高法新闻局、最高法环资庭,共同策划、创作推出的6集系列节目《环境司法护佑绿水青山》自2023年2月11日起在CCTV12(每周六18:20)播出。第四集 《绿色发展》,该剧集以我院去年审判的全国首例破坏自然保护地案件详情为内容,充分展示了我院贯彻绿色司法理念、夯实绿色审判路基、完善绿色司法制度体系的生动实践。【案情回顾】2022年9月23日,全国首例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由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以来,全国首例涉国家公园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事案件。大熊猫国家公园作为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最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价值和战略地位,是国家生态安全高地,必须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全国首例破坏自然保护地罪案件庭审现场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自2021年4月建立以来,始终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立足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司法实践,深耕环资审判、生态修复、协同司法机制等内容,力求环资司法工作不负青山不负民,坚持以更高标准和更高效的司法行动护佑祖国绿水青山。宝兴法院展示的盗伐林木案是四川省首例引入“碳汇”理念修复开展修复性司法案件,充分展现了宝兴法院在办理环资案件“碳汇”修复上的深度实践。山高攀则至,路远须疾行。成铁二院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心怀长远、躬身入局,在法槌起落间捍卫人间正道,在绿水青山中守护大美山河,为谱写新时代美丽四川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审签:黄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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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                                 ——(宋)欧阳修 《画眉鸟》画眉鸟作为我国特产鸟类,于2021年2月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月17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案数罪并罚案件。2021年9月,何某某在青川县一片林地内,利用MP3播放器播放画眉鸟声音引诱野生画眉鸟进入投放有食物的猎笼中,两次共成功捕获野生画眉鸟6只。2021年9月14日,青川县公安局民警在其家中查获疑似野生画眉鸟活体6只和疑似枪支1只。同日,公安机关将6只活体画眉鸟移交青川县野生动植物中心后放生。经鉴定被告人何某某非法捕获的6只画眉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同时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保护物种整体价值共计人民币30000元经鉴定,从何某某家中查获的疑似枪支是机件完整并能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枪支。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6只,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枪支1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何某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何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观恶意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自愿认罪认罚且签字具结,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文字:何开元审签:黄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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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公开审理首例涉国家公园破坏自然保护地案件
2022年9月23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赵某某、辛某某破坏自然保护罪一案。据了解,该案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以来,全国首例涉国家公园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事案件。经审理查明,“老槽沟”矿区位于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该矿区已于2017年12月根据大熊猫国家公园规划要求依法予以封闭并施行自然生态恢复。2020年8月,被告人赵某某、辛某某和冯某(已死亡)为谋利,商议共同到“老槽沟”矿区内盗取铅锌矿石。为便于进入“老槽沟”矿区,三人雇人将国家公园核心区入口的大石头破碎,强行打通进入核心区的通道,破碎后的碎石用于铺设、硬化路面、垒彻堡坎等,并雇人将小路上的植物砍倒,形成约一米宽的路。其后,三人先后将发电机、电镐、电线、矿灯、汽油、生活物资等物品搬入“老槽沟”矿区,在矿洞内用电镐、錾子等盗采矿石约15天,凿获矿石约40吨。2020年11月,辛某某、冯某用电镐凿矿时引发矿洞跨塌,辛某某、冯某被垮塌的矿石掩埋,冯某当场死亡、辛某某受重伤。2021年8月,辛某某与李某(另案处理)为将“老槽沟”矿区盗采的铅锌矿石运出后出售获利,强行打开主矿洞,用石头和混凝土对核心区内已经封闭的部分道路进行硬化,并购买6匹骡子并雇人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生产生活20余天,二人盗运矿石约6吨。同年9月,赵某某带领李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到“老槽沟”矿洞内查看矿石,李某某等人及其使用的骡子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内生产生活7天,盗运矿石重量约4吨。后李某某在运送矿石过程中被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分局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经鉴定,“老槽沟”矿洞内遗留的袋装铅锌矿石重30472.02kg,铅平均品位15.65%,锌平均品位42.10%,价值106652元。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刘源月出庭,对专家意见进行说明:认为辛某某、赵某某等人在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盗采铅锌矿、破坏国家公园的一系列行为对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造成了诸多直接的生态环境影响:在国家公园核心区盗采矿产资源违背了大熊猫国家公园禁止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造成国家公园核心区自然资源铅锌矿直接破坏;非法采矿行为导致矿洞坍塌并且后续无修复,增加了地质灾害风险;盗采过程对采矿区域的野生动物栖息地及植被造成直接影响。二人行为导致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生态系统局部受损,匡算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范围为9190.64平方米。本案侦查人员洪雅县公安局民警邓杨平亦出庭对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的现场勘验情况、生态环境破坏情况等进行了说明。通过开庭审理,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当庭判决赵某某、辛某某犯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辛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本院认为,被告人辛天宝、赵关强为盗采盗卖矿石,明知“老槽沟”矿区位于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范围内,仍违反上述自然保护地保护法规,相继采取破碎国家公园入口挡路石、砍伐道路两旁植物、用混凝土硬化部分路面、开启查封矿洞并肆意挖掘、使用以汽油等化石燃料为动力的机具、随意丢弃塑料外包装等生产生活垃圾等行为,以及任由参与盗采盗卖的人员和骡马反复践踏地面植被,不仅导致铅锌矿等自然资源被破坏并造成人员伤亡,而且对核心区内野生动物栖息地及植被等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影响,增加矿铜坍塌可能以致后续无法修复。综上,被告人辛天宝、赵关强的行为已构成破坏自然保护地罪,情节严重,后果恶劣,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准确,本院予以支持。现场旁听庭审的还有省人大代表及大熊猫国家公园眉山管理分局部分工作人员。法条链接:赵某某、辛某某的行为表现为非法盗运矿石,在罪名选择上为什么是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而不是非法采矿罪?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罪名,其损害的法益是国家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三类自然保护地的管理秩序,以及对自然保护地内特殊生态环境的严格保护。辛某宝、赵某强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擅自进入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区内盗采、盗运矿石,造成国家公园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以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符合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的犯罪构成。赵某某、辛某某的行为同时符合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和非法采矿罪的犯罪构成,属法条竞合。按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第二款规定“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对法条竞合处理“特殊优于一般、重法优于轻法”的处理原则,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属于特殊法;在情节严重这一档量刑上,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属于重法。另,本案如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该罪将无法覆盖本案被告人违法进入核心区、破坏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引发矿区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等全部环境破坏行为及后果。故本案应当以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定罪量刑。什么是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增加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的犯罪构成包括: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或者单位都可构成本罪。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包括《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和国家级层面制定的《国家公园管理暂行办法》、省级层面制定的《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办法》等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是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仍故意实施开垦、开发、修建房屋行为。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实施开垦、开发、修建房屋行为。“开垦”指对林地、农地等土地的开荒、种植、砍伐放牧等活动。“开发”指经济工程项目建设,如水电项目、矿山项目、挖沙等。“修建建筑物”包括开发房产项目等。同时,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开垦、开发、修建房屋行为,必须达到“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的“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包括哪些方面?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对于破坏自然保护地罪“严重后果”和“恶劣情节”尚无明确的解释,应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综合认定。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罪名。通过对刑法第六章第六节16个罪名规定的“情节”“后果”类型进行分析,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在“情节”和“后果”方面包含:资源破坏、财产损失、人身伤亡和环境损害四种类型。故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规定的“严重后果”和“恶劣情节”,应当围绕上述四种类型综合予以认定。文字:陈彧雅(根据生态法庭材料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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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熊猫说法∣走!去大熊猫国家公园开庭
“现在开庭!”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广元市青川县唐家河自然保护区游客中心的上方敲响。5月19日上午,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唐家河片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并当庭对被告人马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的判决。违法所得木材予以追缴,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当地村干部、景区周边村民、游客及四川省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大熊猫国家公园唐家河片区)工作人员等到场旁听庭审。这是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自去年4月挂牌运行以来,首次将巡回法庭开进大熊猫国家公园。2021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马某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人员对其购买的位于青川县三锅镇青石村4组的林木进行砍伐。经青川县林业局鉴定,被告人马某某砍伐的树木属于天然防护林,包含树种枫香树、恺木树、千丈木和麻柳木,合计采伐林木蓄积29.72立方米。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某违反森林法规,无证擅自砍伐天然林木,破坏森林资源,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但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系坦白,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回去要给村民普法,树不能乱砍,要爱护环境。”在场旁听群众纷纷表示巡回法庭效果好,让大家在有机会近距离感受法律,接受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联合青川法院、大熊猫国家公园唐家河片区工作人员一起就地结合司法实践开展自然教育活动,向旁听群众宣传森林资源和环保法律知识。“把滥伐林木案直接开进国家公园,这是一堂生动的生态环境普法课,对当地群众有很好的普法作用。”四川省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处长李明富说。本案主审法官表示,用一场巡回审判说明破坏环境的后果扩大警示效应,一场自然教育阐明环境保护的意义教育更多群众,达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下一步,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将继续把“庭审+自然教育”的环境司法新模式落实到位,使更多的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自然司法教育,共护山水,共享生态。法律讲堂:根据《森林法》规定,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在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不经主管部门批准而采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所有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滥伐林木罪。《林木砍伐许可证》可以怎样申请?  我国的林业采伐实行国家许可制度。在向林业部门提交申请之前,先要将即将砍伐的情况证明交由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盖章。然后向乡镇林业站提交采伐申请,具体内容包括采伐的范围、林种、面积、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权证明,审核通过之后上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验、复核确认。实地勘察之后经过内部审批手续,在15日内发放林业采伐许可证,这样就可以砍伐了。图文:辛安嫡审签:黄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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