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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
全省法院女法官征文获奖论文表彰决定(宾伟)
省院女法官征文(西昌宾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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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
西铁法[2012]07号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关于恢复人民陪审员和聘请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文件   西铁法[2012] 07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关于恢复人民陪审员和聘请特邀调解员 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增强司法权威,促进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我院决定恢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并决定聘请特邀调解员参与民商事案件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院按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民事案件,一般应由1-2名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二、本院审理案件需要人民陪审员参与的,在西昌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也可以在本院聘任的特邀陪审员名单中确定。 三、本院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可以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立案调解民商事案件也可以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 四、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本院按件给予经济补助(标准另行确定)。 五、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的选聘、培训、考核等工作由政治处负责,通知参与案件审理、补助领取等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关庭室负责。 六、本通知自20124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特邀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名单                              0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特邀陪审员名单 宋雪梅,女,西昌车务段行政监察。   述,女,西昌车务段会计员。 蒲义君,女,西昌工务段行政监察。 宋莲英,女,西昌工务段办公室干事。 袁洪全,男,西昌供电段行政监察。 谭俊生,男, 西昌供电段安全监察。 张义珩,男,成都铁路局离退休管理处西昌工作站干部。 闫宪君,男,西昌铁路公安处退休干警。   附件二:特邀调解员名单 李祖金,男,本院退休干部。 仁青格玛,女,本院退休干部。 王绍和,男,本院退休干部。           主题词:陪审员  调解员  通知                                                           抄送:成铁中院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办公室        2012年3月2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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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
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选登(五)----张剑鸣
      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心得体会                          张剑鸣   近期,最高法院部署全国法院系统开展了“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我院也组织开展了这项活动。在活动中,通过对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文件、资料的学习,自己提高了对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全面认识与把握。 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就是要牢固树立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点,牢固树立向人民学习的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牢固树立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   在人民法院工作中,怎样体现群众观点?这既是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我认为,只要我们全体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了“公正、廉洁、为民”,做到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我们就会在工作中实实在在体现出群众观点。 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根本。要设身处地为人民排忧解难,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案件中存在的司法不廉不公问题,下大力气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诉讼难、执行难、涉诉信访等问题,充分发挥好司法审判的职能作用。今后,要继续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增强八项功能,杜绝立案难,涉诉信访难的存在,强化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在方便群众诉讼上有新作为。要继续推进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继续推进网上办案及电子档案的制作,推进网上审判流程管理,保证办案的公正与效率,保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继续提高执行案件的结案率、标的兑现率及和解率,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各项工作中,还要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坚持既有制度的贯彻落实。如果在廉政问题上出了事,那么所谓的群众观点,或者说司法为民就是一句空话。 经过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在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问题上还是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有时群众感情有所淡漠。自己对人民群众总的来说还是怀着真挚感情,能够开动脑筋、想方设法地去为申请人查找线索、执行财产,能够公正处理承办的案件,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但有时在办案中,也存在畏难情绪,有时在面对那些三番五次来法院信访的群众时,怕麻烦、或是认为对方偏执、无理取闹。对他们的态度就有些不太好,缺乏耐心,说话有些生硬,对他们讲的东西也有些听不进去。 二是工作作风还需要改进。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提出了“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心系人民、服务群众、规范行为、廉洁自律”的要求,对照这些要求,发现自己有时还缺乏认真负责、严谨细致、脚踏实地、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还存在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简单粗暴的作风。在办案中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在处理来信来访时也存在这些问题,在对分管工作的管理中也存在这些问题。 三是司法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由于学习不够,加之实践中接触案件较少,造成自己适用法律的能力、认定事实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诉讼调解的能力、判决说理的能力都还不高。另外,还需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包括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自己在接待来访群众时,有时也感到给群众做息诉罢访说服工作的能力还不够强,所说的话还不能打动来访群众的内心。结合群众的心理,如何在语言上更贴近群众的实际情况,这方面的能力还比较欠缺。 作为领导干部,自己要自觉剖析,带头整改。今后要以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为契机,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增强群众观点,牢固树立群众观念;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健全群众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增强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要真正做到以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多解难事,多做好事。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为做出表率,带动全院干警的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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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
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选登(四)----把群众放在心上 ---刘成德
  把群众放在心上 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刘成德   近期,我院结合学习胡锦涛“七.一”讲话精神,在全院深入开展了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全院干警共同回顾我们党的发展历程,加深了党和群众关系的认识。我自己通过学习也受益良多,借此机会谈点个人感想。 什么是群众观点?我认为群众观点说白了就是在我们的脑海中是否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意识——群众意识。换言之,就是我们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心里是否始终装着群众。这不是小问题。 胡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回顾党的历史时总结到,我们党做了三件大事。翻开中国共产党党史,哪一件大事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又有哪能一件大事能离开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而由党独立完成。胡锦涛总书记指出:“90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全党同志心须牢记,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我们心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我们党之所以能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直至今天领导全国人民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胜利,使中华民族有尊严地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靠的是什么?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试想,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能够走过风雨90年吗?正如共产党的老朋友张学良将军晚年所说,共产党之所以打败国民党,根本原因是共产党赢得了民心。失民心者失天下已为国民党的历史所证明;而得民心者得天下,则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反复证明。可以这么说,党的成长史就是一部活生生的群众工作史。长期以来,我党把群众路线始终作为“三大作风”之一,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和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作风, 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和鱼水情。 党的成长史离不开人民群众, 党的发展史离不开人民群众, 这是不争的事实。在今天我国面临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我们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其意义尤为重大而深远。今天,如果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我们党还能担当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史命,只能是一事无成。 所以,我们的心中必须装着广大人民群众,从我做起,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当每一名党员、每一名党的领导干部都作如是想、都按如是办时,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必然更加辉煌灿烂。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的实施方案》,要求法院干警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扎实开展两项活动,有效推动三个提升”的工作思路,着眼解决法院干警宗旨意识、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增强感情、改进作风、提高能力”为重点,以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为目标。在全国各级法院广泛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使法院形象得到明显改善,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得到较大提升。 作为人民法院的工作者,应怎样树立我们的群众观点,又应怎样去践行群众观点呢?我们以为要提高认识,要认识到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出发点和归属都是人民群众,其各项工作的开展也离不开人民群众。只有在这样的思想指引下,我们的工作才能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并认同,才能逐步形成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和谐司法格局。这也是新的历史时期司法工作的必由之路。   我们应始终把加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立场教育放政治思想工作的首位。教育全体干警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和廉洁意识,自觉做到秉公用权、勤政廉政,情系民生,维护民利,凝聚民心。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贯彻到全部工作之中,我们要以不徇私情、不谋私利的品质和情操,以不偏不倚、秉公办事的胸怀和素养,以公正的判决和真诚的态度,取得群众的理解和尊重。要立足本职,勇于进取,脚踏实地地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公正与效率”的真谛,将许多矛盾化解在基层,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新形象。 心有群众,“司法为民”就不会仅仅是一句口号;相信群众,“司法和谐”就不是难事;依靠群众,红色政权会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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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
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选登(三)----黄仕发
   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学习心得体会   黄仕发   最近以来,法院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 其目的就是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从根本上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在行动上践行司法为民。通过学习,谈点体会。 一、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依靠、服务人民群众是我党的一贯主张和优良传统。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没有人民群众的存在何谈社会存在。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以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 解放全国劳苦大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写进党的章程。全国解放以后, 建立人民的政权, 诸如“人民政府  ”、“ 人民军队”、“ 人民公、检、法” 等等代表人民的政权机构。把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政权机构,并将其作为我国政治体制制度。所有的这一切都充分体现了人民性;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主人。国家是人民的国家,权力是人民的权力。 二、充分认识公权、私权和特权,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所谓公权就是基于社会管理并根据岗位职责的需要且以法律法规、规章加以固定的带限制性的权力。这种权力是属于代位行使范畴,因为权力本身是人民群众共有的,基于社会公共管理的需要,是通过人民群众民主选举产生由某一个组织或个人去代表人民行使某一权力的行为,并非权力人自有的,权力人必须按照人民群众的意志使权,也就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照章行使不得违背和超越,更不得以权谋私。行使权力的出发点、立足点和归结点都必需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谓私权,我国民事法律已经明确定位,人身权、财产权、婚姻权、专利权等等都已界定不必多言。所谓特权,是公权中的一种特殊形式的表现,比如豁免权、外交特权是基于国家利益考虑设置的,消防车、救护车、军警车辆的特权是基于公共管理而设置的一种特权,这些特权的设置是基于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而非为某一个人的利益而设置,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为某一个人设置特权。只有封建体制下才有“尚方宝剑”、“免死牌”等特权。 三、有无群众观点、群众意识是一个本质和作风问题。我们每个人的社会成分都是人民群众,来自于人民,是人民群众推举去管理公共事务,代表人民去行使权力为人民群众办事,别无其它授权。放牛的权力就是放好牛,你不能杀牛更不能卖牛。管理国有资产的人,你不但要保住原有资产值还要想法让其增值盈利,经过你的管理亏损了,就是你的不称职,决策失误或不作为就是渎职,用你手中的管理权侵占私吞就是犯罪。为人民群众用好权是你的本分,不光是职责所在。现在有些人拉选票时是孙子,职位到手后是老子,地位一变贪占本性再现,一副“父母官” 派头,一副后老子的嘴脸,一颗贪而毒的心,其本质表现得淋离尽至。 四、不忘历史的教训,反思与人民群众的距离,随时都应珍惜这份情。中国共产党依靠人民群众成长壮大发展至今,始终不忘自己是人民群众的这个根,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零距离,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和军阀作风,这就是我党的希望所在。 自己首先是一名党员,又是一名人民法官,还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任何一个身分都不允许你脱离人民群众,都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随时不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反思、检查自己与人民群众关系问题,感到在认识和理念上还是存的不到位的地方,单纯认为严肃执法和打击犯罪是自己的本分,把自己定位在“执法”和“打击”上,缺乏从司法为民这个理念的高度去认识,导致在审判活动中有高在上的现象,“生、硬、冷、推” 的问题时有发生,“热情、周到、服务”不够,特别是在对待老弱病残幼妇等弱势群体当事人时,考虑不周,体恤不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从某种角度上暴露自己在“距离、感情、人性化” 存在不足。 我们受人民群众的委托从事公务,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公权,我们没有理由不尽心尽责,没有理由滥用手中的权力,更没有理由以权谋私。自已就是一个普通的人,安心生活在人民群众中才是最放心、最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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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2011-09
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选登(一)----唐恩情
       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   唐恩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本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期间,本人认真阅读了中宣部理论局组织选编出版的《论党的群众观点工作——重要论述摘编》,了解了许多耳熟能详的群众观点,如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等等这些党关于群众工作的论点,受益匪浅。 一、对群众观点的认识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长期革命和建设经验的总结,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基本方面之一,是党的科学的领导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生动体现。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这是由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决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源泉。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因此,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人民群众是国之根本,也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可以这么说,人民法院的一切司法活动都是围绕人民群众开展的,依托其审判职能的发挥,合理调节各种利益冲突,继而营造和谐健康的发展环境和平安稳定的社会氛围。人民法院坚持群众路线,秉承为人民服务理念,既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而且人民法院工作是党的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法院必须充分认识自身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切实认识走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特别是基层法院必须一丝不苟地走群众路线,只有这样,我们的法院才能永葆公平正义的旗帜不倒,才能永远被人民群众所信赖。 目前现实中有脱离群众的倾向和现象,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要把群众观点入心入脑 通过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使我们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强化群众观念,把群众观点入心入脑。在做工作、想问题之时,自觉用群众观点思考问题,站在群众立场执法办案,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来看,时刻自觉地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主动地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事情改起,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只有把群众观点入心入脑,才会把深厚的群众感情渗透在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才会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的感情去为群众调解纠纷、排忧解难,才会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工作、去办实事,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司法的公正。只有把群众观点入心入脑,才会坚持把为民服务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才会认真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才会积极探索创新为民服务方式,才能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只有把群众观点入心入脑,才会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才会掌握好执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实现好、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践也证明,司法越贴近民众,人民就越信任司法。因此,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更加贴近民众、民生。 三、要把群众观点落实执法办案之中 人民群众始终都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坚强后盾,也是人民法院司法事业长足发展的绵绵动力。人民法院唯有用更加快捷、便利的司法服务去积极贴近群众,去满足群众的需求,才能真正走上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康庄大道。 因此,通过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我们要从这个角度来认识,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为此,就要把群众观点体现在一点一滴、一举一动上,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正确认识和把握群众心理,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巧,更加注重法、理、情的融合,在执法办案中站在群众的角度、运用群众的语言,以便民惠民的司法举措赢得群众的认可。尤其是我们执行工作,更应当依靠群众,更需要群众提供大量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样才有利于案件的执行。 总之,正如“鱼儿离不开水,花儿离不开秧”所说的一样,我们更应当到群众中去,与群众打成一片。只有把工作和感情放到最基层的群众中去,多为群众干实事、干好事,才能发挥司法最大的能量,人民群众才会对法院越来越亲,越来越认可和相信法律的公正。从而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更好地维护党的执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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