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更名的批复>的通知》(川高法〔2020〕274号),已完成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原办公地址由西昌市马道镇迁至成都市。现启动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资金存放银行比选。资金存放银行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工会经费专户。
附件:关于邀请参加预算单位资金存放账户开立银行比选的函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2021年3月16日
关于邀请参加预算单位资金存放账户开立银行比选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