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中的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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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 |
调解中要注意布置场所,尽量做到安静。不要在特别闹的环境里调解,特别闹会让人烦躁,安静的地方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让人心平气和。然后就要选择是面对面调解,还是背靠背调解?是单独接触一方,还是接触双方?有时候分别谈两次话再让当事人坐下来可能效果会好一些,有时候让他们同时坐下来效果会好一些,这个事先要有一点考虑。
到调解场所来的当事人,我们一定要给人家递杯水。在我们准备调解场所的时候,有一个要特别注意,不能有那种看上去有攻击性的东西,如刀或者铁棒等;如果有,一定不能让当事人看到,不能让他们接触到,调解场所里面一定要安全可靠。为什么要避免有这种像武器的东西出现?这个在心理学上叫武器效应,有尖锐的、攻击性的东西在现场,容易激发人的攻击欲望,所以不能让当事人接触到这类物品。场所布置还有一个方面,心理咨询师办公室里总是挂一幅比较宁静的图片,水面的或者海平面的,能够让当事人的心更容易平静下来。
接下来是自我情绪的控制、自我情绪的调整。一位调解员、一位法官以什么样的状态去面对当事人,将对当事人产生很重要的影响。我们去医院里看病的时候,有时候会发现,在老中医面前一坐,他那个气定神闲的感觉马上能让你安静下来。什么道理?就是他的情绪状态,他会感染你、影响你。所以你坐他面前,你受他的影响,被他带进安静的状态。做法官、做调解员也要有一种能力,能够把当事人的情绪带到你希望的方向上去。当然,首先要对自己的情绪有一个调整。心理学家丹尼尔·戈尔曼提出情绪智力的概念,就是说,一个人要有办法对自己的情绪状态有控制能力,要能够实现自我激励、控制冲动、延迟满足自我调节情绪,防止困扰情绪影响思维,富有同情心,充满希望。这些都很重要。
要了解自己的情绪,知道自己的情绪状态,具有自我意识,识别自我情绪的发生和变化。我们很多人经常处于情绪的不自觉状态,很多当事人也是这样。他很难受、很焦虑、很不安,但他对于自己处于这种状态是无意识的。我们法官有时也是这样。我们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对自己的情绪状态首先要意识到。有的时候我会发现,这段时间我怎么老是在批评人,就觉得自己这段时间可能压力很大,这个就是情绪的不自觉状态。我们如果了解自身的情绪,经常提醒自己,对控制自己的情绪状态很重要。
(选自邹碧华的讲座《接待及调解中的心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