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108万元案款,仅用1天就全部发还完毕,信息化技术是真的厉害!”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说。
申请执行人成都高新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的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由于王某未履行公证债权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成都金坤公司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查控和实地调查,我院对被执行人位于成都某地房产依法进行了查封。经承办法官积极协调、释法明理,案件顺利进入拍卖环节。待拍卖成交,双方确认案款金额时,经承办法官沟通了解到被执行人家中突逢变故,急需用钱,秉着“为民、便民、利民”理念,承办法官加快案款发还速度,通过执行系统线上发放,仅用1天,就将涉案款项108万元全部发还完毕,成功把剩余款项第一时间退还到被执行人手中,及时解决了被执行人的燃眉之急。
该案款发还如此高效的背后,一方面是承办法官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真真切切把百姓的急难愁盼装在了心里,把实事办到了百姓的心坎上;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执行案款管理与信息化技术的高度融合。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成铁二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依托“执行团队+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模式,实行执行案款“一人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进出账记录全程留痕、执行款项动态管理、款项沉淀时间超期预警等,完善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执行案款管理与信息化技术高度融合,确保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工作规范、透明、高效,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司法服务带来的便捷。
图文: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执行局 刘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