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延伸到哪里,成铁二院的工作调解工作就做到哪里,上门立案、上门调解,深入田间地头、百姓中间,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成铁二院从来不觉得山高路远。
案例一:驱车9小时上门调解,让诉讼服务“暖”起来
原告是居住在越西县普雄镇的彝族群众。2021年8月24日,她的丈夫在对自家房屋进行加高施工过程中,因不慎触碰到被告管辖车站的动力电,触电身亡。原告认为其丈夫是因触碰被告经营管理的高压电路导致死亡,故此要求被告赔偿。但被告查看尸体后认为死者全身无电击痕迹,抗辩原告丈夫并非触电死亡,不同意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寻求法院进一步组织调解。
考虑到原告目前尚处于哺乳期,在丈夫离世后,她一人带着孩子,加之经济困难,存在语言障碍,出行极其不便。为减轻群众讼累,方便群众参与调解,承办法官当即决定:立即动身,上门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与原告交心谈心安抚情绪,一方面向其宣读权利义务告知书,同时又对被告释法析理,通过法理与情理相结合,促成纠纷钝化。最终,被告表示愿意给予原告补偿,同时愿意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考虑到原告正处于困境中,在法官见证下,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补偿款,完成了“组织调解—签订协议—履行协议”一次性办结,双方分别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至此,双方争议不绝的纠纷划上了句点。此次案件的快速调结,取得了一次性解决纠纷、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在整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虽然原告不太听得懂汉语,但是她感激的眼泪与竖起的大拇指是对此次上门送法服务的肯定以及法官为她争取相关权益的满意。
案例二:司法为民,为12岁彝族男孩再出发
临近下班,成铁二院接到一个立案咨询电话,辖区内一名12岁的彝族小朋友小华(化名)被铁路的接触网电击致伤,现因赔偿问题协商无果,希望得到法院的帮助。得知原委后,成铁二院立案庭干警通过电话详细告知原告提起诉讼需要的材料,在了解受伤小朋友家住冕宁,家庭条件较差,监护人不便出行后,马上制定上门调处方案。
2021年7月6日16时左右,小华在峨攀线漫水湾车站内K519+125m处,扒上停留在车站货物线的棚车顶部被铁路的接触网电击致伤,小华当即被送往治疗。由于受伤严重,经过近6个月的治疗,小华才得以出院,共产生医疗费用27万余元。现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导致矛盾激化。
与原被告双方协商好调解时间后,承办法官一行立马动身前往冕宁。到达冕宁后,法官立即开展工作,现场接收了原告的立案材料,同步传给立案窗口,一边在成都网络立案,一边在冕宁现场调解,工作开展有条不紊。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原告不安的情绪被极大地安抚,原被告双方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被告代理人与原告法定代理人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被告在承担原告的医疗费用外,当场向原告支付赔偿金等各项费用55000元,小华的后续治疗得以保障。
法官感想:
作为成铁二院的一名普通法官,每一次到铁路沿线的站点去上门调解,都觉得特别心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初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有效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就是我作为一名法官最大的成就感。
铁路在哪里,我们到哪里,这始终是铁路法院人不忘的铁法情,每一次的上门调解之路,走的劳碌,走的充实,走着走着,就走出了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的司法为民之心,踏遍铁路案件了,风景这边独好,在未来的旅途中只要需要,我随时准备着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