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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西铁法院与检察院召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举证责任专题研讨会
2008-07-28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979
   7月23日,西铁法院和检察院共同召开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举证责任专题研讨会。法检两院18名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研讨会由西铁法院院长周明昌主持。
    研讨会围绕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举证责任这一主题展开研讨。在会上,西铁法院刑庭庭长王为建联系审判实践中遇到的个案,就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是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我国立法应规范被告人提交证据期限、如何界定合法“财产”等问题作了主题发言。随后,与会人员针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在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公诉机关举证的范围、证明标准、对被告人在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情况下如何举证进行了认真研讨,在许多方面达成了共识。
    此次研讨会,与会人员联系司法实际,畅所欲言,共同切磋,深入探讨,相互启发,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和指导性的意见,对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处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将产生积极意义。
 
 
 
 
 
 
【编辑:周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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