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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岗位职责
2006-10-30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784
1
、在庭长和分管庭长的领导下工作。
2
、负责送达起诉书和庭审、评议案件、审委会讨论案件、案
件宣判、调查等笔录的记录工作。
3
、接受庭长和分管庭长的指派参与进行案件证据的复核调查
取证工作。
4
、配合案件承办法官送达有关诉讼文书。
5
、负责案件卷宗的装订归档。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辑:周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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