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院长岗位职责
2006-10-26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846
 

1、负责领导全院各项工作。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院务会,

研究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并向上级报告工作。

2、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

党委工作部署和组织、人事、行政、财务、法院建设等方面

的重大问题。

3、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

务素质,切实搞好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4、审定、签发院党组及院文件。

5、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

判工作,总结、交流审判经验。

6、搞好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审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依法履

行法定职责;

7、分管办公室、法警队工作。
【编辑:周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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