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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选登(一)----唐恩情
2011-09-08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817
 

     群众观点大讨论心得体会

 

唐恩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本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期间,本人认真阅读了中宣部理论局组织选编出版的《论党的群众观点工作——重要论述摘编》,了解了许多耳熟能详的群众观点,如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等等这些党关于群众工作的论点,受益匪浅。

一、对群众观点的认识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长期革命和建设经验的总结,是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基本方面之一,是党的科学的领导方法,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生动体现。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这是由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决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生机与活力的重要源泉。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因此,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人民群众是国之根本,也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可以这么说,人民法院的一切司法活动都是围绕人民群众开展的,依托其审判职能的发挥,合理调节各种利益冲突,继而营造和谐健康的发展环境和平安稳定的社会氛围。人民法院坚持群众路线,秉承为人民服务理念,既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而且人民法院工作是党的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法院必须充分认识自身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切实认识走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特别是基层法院必须一丝不苟地走群众路线,只有这样,我们的法院才能永葆公平正义的旗帜不倒,才能永远被人民群众所信赖。

目前现实中有脱离群众的倾向和现象,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要把群众观点入心入脑

通过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使我们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强化群众观念,把群众观点入心入脑。在做工作、想问题之时,自觉用群众观点思考问题,站在群众立场执法办案,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来看,时刻自觉地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主动地从人民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事情改起,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只有把群众观点入心入脑,才会把深厚的群众感情渗透在法院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才会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的感情去为群众调解纠纷、排忧解难,才会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工作、去办实事,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司法的公正。只有把群众观点入心入脑,才会坚持把为民服务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才会认真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才会积极探索创新为民服务方式,才能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只有把群众观点入心入脑,才会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才会掌握好执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实现好、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践也证明,司法越贴近民众,人民就越信任司法。因此,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更加贴近民众、民生。

三、要把群众观点落实执法办案之中

人民群众始终都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坚强后盾,也是人民法院司法事业长足发展的绵绵动力。人民法院唯有用更加快捷、便利的司法服务去积极贴近群众,去满足群众的需求,才能真正走上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康庄大道。

因此,通过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我们要从这个角度来认识,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为此,就要把群众观点体现在一点一滴、一举一动上,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切实提高群众工作水平,正确认识和把握群众心理,掌握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技巧,更加注重法、理、情的融合,在执法办案中站在群众的角度、运用群众的语言,以便民惠民的司法举措赢得群众的认可。尤其是我们执行工作,更应当依靠群众,更需要群众提供大量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样才有利于案件的执行。

总之,正如“鱼儿离不开水,花儿离不开秧”所说的一样,我们更应当到群众中去,与群众打成一片。只有把工作和感情放到最基层的群众中去,多为群众干实事、干好事,才能发挥司法最大的能量,人民群众才会对法院越来越亲,越来越认可和相信法律的公正。从而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更好地维护党的执政地位。

 

【编辑: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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