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文件
西铁法[2012] 07号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关于恢复人民陪审员和聘请特邀调解员
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增强司法权威,促进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我院决定恢复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并决定聘请特邀调解员参与民商事案件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院按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民事案件,一般应由1-2名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二、本院审理案件需要人民陪审员参与的,在西昌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也可以在本院聘任的特邀陪审员名单中确定。
三、本院审理民商事纠纷案件,可以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立案调解民商事案件也可以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
四、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本院按件给予经济补助(标准另行确定)。
五、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的选聘、培训、考核等工作由政治处负责,通知参与案件审理、补助领取等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关庭室负责。
六、本通知自
特此通知。
附:特邀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名单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特邀陪审员名单
宋雪梅,女,西昌车务段行政监察。
钟 述,女,西昌车务段会计员。
宋莲英,女,西昌工务段办公室干事。
袁洪全,男,西昌供电段行政监察。
谭俊生,男, 西昌供电段安全监察。
张义珩,男,成都铁路局离退休管理处西昌工作站干部。
闫宪君,男,西昌铁路公安处退休干警。
附件二:特邀调解员名单
李祖金,男,本院退休干部。
仁青格玛,女,本院退休干部。
王绍和,男,本院退休干部。
主题词:陪审员 调解员 通知
抄送:成铁中院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