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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开展整治“酒后滋事”专项教育活动工作总结
2012-04-05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875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开展整治“酒后滋事”专项教育活动

工作总结

为贯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酒后滋事”专项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努力实现“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的奋斗目标,西昌铁路运输法院从312日至325日,开展了为期两周的以“严教育、强管理、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整治酒后滋事专项教育活动。经过两周的阶段性工作,达到了规定的要求,收到了预期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广泛开展思想动员

在收到此次活动通知后,院党组迅速行动,召开党组会研究此次活动的安排部署。院党组为确保整治“酒后滋事”专项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效果,我院专门组织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院党组成员为小组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制定了开展整治“酒后滋事”专项教育活动方案。对活动的内容、时间、人员、方法、步骤等方面都作了具体部署。

其次,广泛进行思想发动。院党组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全院大会,专门进行思想动员。动员大会上院领导宣读关于深入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动员的通知,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酒后滋事”专项教育活动的意义、目的。同时组织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三条禁酒令”的通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法院警车使用的禁令》等法律法规及规定;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法院系统发生的酒后驾驶、酗酒滋事违纪违法典型事件,全院动员大会后,由分管院领导再组织分管部门进行更进一步的学习动员,通过层层动员,全院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贯彻执行“三条禁酒令”的重要性。有力增强了全院干警增强严格执行省法院“三条禁酒令”的自觉性,每一位干警了解和掌握“三条禁酒令”的内容,做到人人知晓,熟知条文。

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

按照省高院和成铁中院关于开展专项教育活动的安排,对照《三条禁酒令》,我院召开一次自查自纠专题会议,在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干警对照“三条禁酒令”的内容进行自查,做到自觉用“三条禁酒令”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近年来,除个别时候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酒后上班的情况外,均未存在违反《三条禁酒令》的情况发生。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归类整理,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全院干警签订了严格执行“三条禁酒令”的承诺书,每名干警均作出承诺,若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三、加强审务督察,强化考核检查。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专项教育活动,开展以严格遵守“三条禁酒令"为主要督察内容的专项审务督察工作。把严格遵守“三条禁酒令”作为加强审务督察的重要内容,重点督察对“三条禁酒令"的执行情况。加强对严格执行“三条禁酒令"的督促检查,通过采取抽查、检测等形式,我院每一位干警都真正了解和掌握“三条禁酒令”的内容,将“三条禁酒令"的要求和内容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自觉把“三条禁酒令"作为干警行为规范。

四、取得成效

通过专项教育活动,全院干警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大家充分认识到开展整治“酒后滋事”专项教育活动是省高院党组认真分析法院队伍中极少数干警违纪违法给法院形象所带来的严重损害,围绕提升素质、端正形象,从有力推进“两个一流”而作出的重大决策。通过这次专项教育活动使我院内部管理更加严格,作风进一步转变,形象进一步提升,为实现打造一流队伍,争创一流业绩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编辑: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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