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调研
司法统计03-01期
2013-02-17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392
 

司法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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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201324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2012年审判质效评估情况分析

2012年,成铁两级法院案件审判质效指标整体值为91.15分,我院为87.44分,在全省基层法院审判质效评估中,位例全省基层法院第180名。形势十分严峻。

一、案件质效评估总体情况

1.审判公正指标。该指标得分86.99,整体值为96.0410项细化指标中有8项达到满意值,其中涉及一审法院的分别是:立案变更率、一审判决案件改判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生效案件发回重审率、再审审查询问(听证)率、司法赔偿率。2项未达到满意值和不允许值。(1)“一审案件陪审率”为正项指标,权重为12,满意值为50%,不允许值为5%。本院仅为4.35%,整体值为23.43%。在23件应参与陪审案件中,仅有1件案件为人民陪审员参与。(2)“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为负项指标,权重为15,满意值为0.50%,不允许值为5%。本院达到值仅为2.86%,整体值为1.4% 。因在2件上诉案件中,有1件案件发回重审,占的比值很大。

2.审判效率指标。该指标该得分81.93,整体值为76.489项细化指标中只有当庭裁判率和正常执限内执结率2项达到满意值,其余7项均未达到满意值。(1)“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 为正项指标,权重为9,满意值为85%,不允许值为20%。本院达到值仅为53.06%,整体值为53.38%。因在审理49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数为仅为26件,占的比例较小。(2)“结案率”为正项指标,权重为4,满意值为95%,不允许值为80%。本院达到值为91.67%,整体值为81.94%。因在旧存新收95件案件中,结案数为87件,结案数还未达到一定数。(3)“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为正项指标,权重为11,满意值为100%,不允许值为95%。本院达到值为94.87%,整体值为78.90%。因在39件结案中,有2件案件延期审理,未能在正常审限内结案。(4)“平均审理时间指数”为正项指标,权重为5,满意值为90%,不允许值为40%。本院达到值为77.83%,整体值为72.52%。(5)“平均执行时间”指数为正项指标,权重为15,满意值为90%,不允许值为40%。本院达到值为88.11%,整体值为83.49%。(6)“结案均衡度”指数为正项指标,权重为12,满意值为85%,不允许值为30%。本院达到值仅为28.43%,整体值为78.52%,反映出本院办案时间段的严重不均衡。(7)“法官人均结案数” 指数为正项指标,权重为14,满意值为80,不允许值为10。本院达到值仅为6.77,整体值为11.15。客观上本院收案数量少,全年办结案只有87件,虽然一线办案法官数量不多,但全院法官共有13名,导致人均结案数就非常低。

3.审判效果指标。该指标7个细化指标中有4项达到满意值,分别是:一审服判息诉率、调解率、再审审查率、信访投诉率。3项未达到满意值。(1)“撤诉率”指数为正项指标,权重为12,满意值为30%,不允许值为10%。本院达到值仅为7.69%,整体值为13.57%。在一审13件结案案件中,撤诉1件。(2)“实际执行率”指数为正项指标,权重为23,满意值为80%,不允许值为40%。本院达到值仅为72.97%,整体值为83.12%。在执结37件案件中,实际执行数为27件,未达到满意值。(3)“执行标的到位率” 指数为正项指标,权重为12,满意值为100%,不允许值为30%。本院达到值仅为21.43%,整体值为76.54%。本院执行案件标的额为42927.96元,执行到位标的额仅为9200元,未达到允许值指标。

二、原因分析

2012年,我院院案件审判质效指标较低、排名靠后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努力不够的原因。主要是:

1.案件数量少,刑事和执行案件占较大比例

2012年,我院受理案件88件,其中刑事34件,占38.6%,民事13件,占14.8%,执行41件,占46.6%。刑事和执行案件占85.2%。案件数量少影响“法官人均结案数”等指标。

2.刑事案件审判质量没把好

全年,刑事案件上诉2件,被发回重审1件,影响了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率指标。

3.均衡结案不好

我院案件的构成影响均衡结案度指标。刑事案件受理受制于检察机关移送案件。20128月份以后,看守所人犯全部转移至成都关押,检察机关成批移送案件,法院到成都成批集中开庭审理。民事案件受理也不均衡,13件案件中,1月份就受理了7件,有时几个月没有一件民事案件。执行案件中,绝大多是刑事罚金(占90%以上),成批移送,成批办理。

4.人民陪审制度落实不好

20123月,我院恢复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做法,选评了陪审员、组织了培训,但只有1件刑事案件有陪审员陪审。主要原因:一是较长时间一直没有符合陪审条件的案件;二是实行异地开庭后从西昌带陪审员到成都陪审极不方便;三是业务部门主观上对陪审制度落实上有畏难情绪。

5.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办法不多。

我院领导大会小会强调加强审判管理,要求院庭两级领导要主动研究指标,巩固优势指标,狠抓核心指标和弱势指标,注意技巧和方法,努力提升审判质效指标和排名,但贯彻落实不好。一些领导、部门和人员仍然按传统习惯办案,不主动学习其他法院经验,不注意改进方法,以至在全省审判质效评比中吃了亏。

三、2013年改进措施

2013年,我院要下大力气加强审判管理,努力提高审判质效,提升排名。

1.在审判公正指标方面,一是要提高案件陪审率,符合条件的案件一定要邀请陪审员陪审;二是要严把案件质量关,力争不发生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的情况。

2.在审判效率指标方面,一是要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特别是民事案件,要大力采用。二是要抓好法定审限内结案的节点控制,尽量不延长审限,提高办案效率。疑难、复杂案件不能及时结案采用扣减审限的办法;三是掌握好结案均衡度,尽量避免集中办案、突击结案。

3.在审判效果指标方面,一是要提高撤诉率;二是提高执行标的的到位率。对有一定执行条件的案件,要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想方设法使每一件案件都有收获,慎用或减少终结执行。

 

 

 

                                审管办

   

 

                                                             

报送:成铁中院研究室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办公室编印                    201224

【编辑: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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