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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统计分析(2014--第5期) 西铁法院2014年度1- 12月份民事案件司法统计分析
2014-12-03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990

司法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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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2014年12月3

 

 

西铁法院2014年度1- 12月份

民事案件司法统计分析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2014年度1-12月份共新收案件37件,其中普通民事纠纷案件16件、确认案件21件,现已全部结案。16件普通民事案件中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6件,租赁合同纠纷3件、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5件,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1件,民间借贷合同纠纷1件。16件普通民事案件中8件调解结案,6件撤诉,2件判决,调撤率为87.5%,无二审上诉案件。

对比2013年的数据,今年案件数量比去年增加了6件,调撤率相较去年的100%下降了12.5%,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如下:

1、领导重视,狠抓案源。铁路法院由于民事案件管辖范围等原因,案源受到严重局限。在此不利环境下,院领导高度重视,想方设法增加案源,大力宣传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努力扩大我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最终在司法确认案件上取得一定突破,使案件数量相较去年增加了6件。

2、调解为主,调判结合。为了提高案件的质效水平,对于已经受理的民事案件,主要以调解结案作为工作的指导方针和重心,狠抓调解、撤诉结案率,做到有条件的快速调解,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进行调解。但是对于经过多次调解仍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为了及时结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对该类案件及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判决,真正做到调解为主,调判结合。同时本院今年审理的案件中存在无法找到当事人的案件,采取了公告送达,以及缺席审理、判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整体调撤率。

3、高度重视判后答疑工作,降低二审上诉率。为了让判决也能达到调解的效果,提高法院服判息诉率,本院在注重裁判文书说理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判后答疑工作。本院围绕当事人关心的证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及时耐心细致的予以解答,让当事人赢得坦荡、输得明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最终实现了虽然有以判决结案的案件,但是无二审上诉案件的良好效果。

 

(民庭)

【编辑: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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