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管理工作情况通报
2020年第1期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1—5月案件审理情况通报
为贯彻成铁两级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管理规范年”活动要求,切实加强我院审判管理工作,有效提升“案件结案率”及“案件审限”两项核心指标,自即日起,对案件办理情况实行每周、每月通报制度。通报采用文字或表格形式。
一、案件结案情况
截至5月13日,我院共受理案件47件,结案24件,未结23件,结案率51.06%,。其中:
1.刑事案件:新收3件,结案2件,结案率66.67%。
2.民事案件:新收11件,结案1件,结案率9.09%。
3.执行案件:新收23件,结案11件,结案率47.82%。
4.评查(他字号)案件:新收10件,结案10件,结案率100%。
二、案件审限情况(不含审限变更情况)
1.刑事案件:
(1)已结案件审限用时天数:刑初1号,5天;刑初2号,14天。
(2)未结案件审限用时天数:刑初3号,78天。
2.民事案件:
(1)已结案件审限用时天数:民初3号,110天。
(2)未结案件审限用时天数:民初1号,131天;民初2号,131天;民初4号,34天;民初5号,34天;民初6号,19天天;民初7号,19天;民初8号,19天;民初9号,15天;民初10号,15天;民初11号,15天。
3.执行案件:
(1)已结案件审限用时天数:执1号,111天;执2号,9天;执保1号,2天;执保2号,2天;执保3号,2天;执保4号,2天;执保5号,2天;执恢1号,2天;执恢2号,10天;执恢3号,2天;执恢4号,2天;。
(2)未结案件审限用时天数:执3号,23天;执4号,23天;执5号,23天;执6号,17天;执7号,17天;执8号,17天;执9号,17天;执10号,17天;执11号,17天;执12号,17天;执13号,17天。
三、被上级法院催办案件情况
4月23日,我院(2020)川7102民初1号、2号、3号案件,因案件审理期限超过100天,无任何进展,且民事案件结案率为零,被成铁中院发函催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对此专门作出了批示“西昌院党组务必高度重视,压责任、添措施、强管理,确保执法办案效率大幅提升”。
四、特别提示
1.严格对照任务指标完成案件办理工作。成铁中院目前下达给我院的办案最低任务指标(以正式文件为准):2020年上半年结案率达到70%;刑事案件结案平均审限40天,民事案件结案平均审限50天,执行案件终本结案60天。各业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对标按期完成办案工作。
2.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案件审限变更。省高院于2019下发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案件审限管理的规定》,其中对于审限变更、变更审批、承办人职责、院庭长职责、审委会及工作机构职责、审判管理部门职责已作出明确规定。各业务部门办理审限变更应严格依照规定,切实提升案件质效。
3.严格依照办案任务指标完成情况问责考核。按照成铁中院规定,对于案件办理中出现的质量和效率问题,将对相关人员实行问责,并纳入评优评先、晋级晋职及绩效考核。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