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收案、结案工作周通报
2020年第3期
11月第三周收案、结案及交叉案件评查工作通报
一、11月第三周收案及预结案工作情况
1.11月16——20日,无新收案件,与11——12月新收案件数不低于25件的目标值差距15件。
2.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均按时上报下周预结案情况。综合审判庭本周结案6件,下周无预计结案。执行局本周结案1件,下周预计结案2件。
3.截至11月20日,共受理民事案件92件,审结75件,未结17件,结案率81.52%;受理执行案件56件,结案50件,未结6件,结案率87.5%。全院未结案件共计23件。
二、交叉评查案件工作
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我院交叉评查成都院案件工作按以下方案进行。
1.案件分配:
在院的6名员额法官,审理民事案件的2名员额法官刘成德、马恒夫不参与评查工作,其余4名员额法官分别评查10件案件。其中:钟亮评查1件,张松评查3件,高殿宝评查3件,刘鹏武评查3件。
2.案件评查相关要求:
(1)立案时间定于12月1日,立案案号分别立刑他、民他字号,选择案件评查选项。
(2)立案后2日内随机分案至评查人。
(3)评查人在收案后10日内完成评查报告并送审管办。审管办汇总评查结果后反馈给成都院并报送中院。
(4)评查标准遵照省法院制定的《关于全省法院案件评查的规定》及《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试行)》(川高法〔2019〕199号)执行。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