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调研
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新格局的构建
2019-05-05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646

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新格局的构建

                --——以TL法院的实践为样本

                        

论文提要:

法院党建工作所涉及的内容及形式比较复杂,直接影响着司法战线工作的践行程度,对推进法院工作改革有着重要的作用及优势,站在宏观发展的角度了解新时代党的总要求,关注各项建设工作的落实情况,积极找准突破口以及切入点,促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大力落实,开创出全新的工作形式以及工作路径,真正发挥党建工作的重要价值及作用。其中各项党建工作的落实以及实践意义重大,管理工作人员需要注重党建工作质量及水平的稳定提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实现纵向发展以及改革,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现这些工作的深度融合。

全文共7835字

 

主要创新观点:

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离不开制度创新,制度工作是一个极大的挑战,管理工作人员需要注重细节要素的分析,了解审判事业与法院党建工作之间的一致性以及互相联系严格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注重精神以及思想上的引导,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着眼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要求,积极抓住这一工作的重点以及难点,充分体现从严管党的重要作用及优势。

 

以下正文:

一、司法改革背景下法院党建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一)“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支部党务工作者积极性不高

一是以审判团队运行模式为基础的管理机制,其中法官是核心以及基础,在推进审判团队模式改革的过程之中法官助理员和员额法官以及其他层面的管理权限产生了一定的变化,日常管理工作的内容及形式不断弱化[①]。如果站在员额法官的角度来进行分析,那么在落实案件审判的过程之中,大部分的工作主要以法官负责制为依据,不再由法院来进行负责,这种变革模式能够有效体现思想变化的实质条件,同时充分彰显法律的正义以及严明。在构建审判团队之后,庭处长不再以监督的形式来进行分析,而是积极了解思想变化的现实条件,但是这一工作难以得到有效的落实,因此需要进行重新的创新以及调整。如果站在书记员以及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的角度来进行界定,那么党员法官助理以及院庭长的教育途径产生了一定的变化,路径越来越少,因此在履职的过程之中需要注重工作职权的有效转移。其中员额法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权限越来越大,但是在实践管理的过程中却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以及支撑。二是以人员分类为依据的管理模式,大部分的党建工作越来越弱化,首先有一部分院庭长的工作经验比较落后以及传统,在对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的过程之中,司法人力资源的优化利用和配置备受关注,同时处于审判一线,大部分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精力主要集中在审判业务之中,院庭长仍然坚持“重业务、轻党建”的建设工作思路以及工作路径。

二是还没有构建完善的激励机制,仍然以“小马拉大车”为主[②],无法充分的发挥一定的作用及价值,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较低,缺乏一定的工作积极性。这种现实环境严重影响了支部党务工作人员的归属感以及向心力,出现了许多消极应对的情绪,一部分工作人员疲于应付目前的工作,纸质的工作质量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同时有一部分工作资源被直接浪费。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之下机关党工委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较少,独立性较强,无法充分体现自身的管理作用以及价值。在推进党建+模式落实的过程之中[③],党建工作与不同的业务工作实现了紧密的联系,比如党建+队伍和党建+审判,但是大部分的联系比较简单,没有实现深度融合,因此所发挥的精力作用较小。党务工作人员、法官助理以及法官没有意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只能完成简单的基础审判执行工作,其中支部党务也是这一部分工作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这一工作对个人的素质政治素养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但是没有将这些内容与考核工作相挂钩,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以及工作水平。

(二)组织功能不完善,战斗堡垒作用弱化

1.还没有构建完善的机关党委,即使有的地方法院符合相关的条件,但是仍然缺乏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大部分的机构还没有设置专门的工作人员,同时领导职数以及机构编制不符合相关的工作要求,跨部门的联合支部数量较多,在组织各项活动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的困难以及障碍,无法一一落实不同管理部门的责任。另外内设机构主要以扁平化的调整以及管理为依据,打破了原有的组织,因此在内部管理改革的过程之中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整以及优化[④]

2.部分基层党组织所发挥的作用较少,出现了功能弱化现象,基层党组织功能所涉及的内容及形式比较复杂,但是目前的功能定位非常的模糊,出现了职责不分的现象,一旦出现问题就会互相推诿。有一部分工作人员的决策错位,自身的工作手段、工作能力不符合相应的工作要求,无法发挥相应的作用,基础工作质量以及水平不断下降[⑤]

3.工作质量及水平还有待提升,工作队伍能力不足。

 优化党务队伍,从前来看,有一部分法院还没有配备专门的党务干部,即使有的部门已经配备了,但是实质的比例偏低。现法院在对内部人员进行管理的过程之中主要以分类管理为依据,入额法官的待遇相对较高,入额法官与党务工作人员的待遇区别较大,其中党务政工岗位的吸引力较高,但是教育培训频率较低,大部分主要以简单的经验传授为依据,工作人员所掌握的知识不够系统和专业。

(三)缺乏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标准,党务工作再提升瓶颈

首先是缺乏科学完整的管理规章制度,其次则在于“重业务、轻党建”理念的负面影响,现有的党建工作在内容和形式上非常的模糊,还没有实现准确的界定,这一点导致许多法院机关党务工作过于注重简单的管理,粗放性管理现状仍然存在,无法充分体现管理标准的精准化以及规范化[⑥]。在开展各类组织生活的过程之中,党支部的发挥空间较大,难以构建长效的运作机制。大部分主要以机关党委的管理为核心,其中党支部书记的自觉性以及能动性要求,有一部分法院已经结合目前的工作情况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但是现有的管理规章制度依据考核机制不够完善,还没有设置细化的标准完成任务,操作以及指导价值较低。工作压力不断上升的趋势,难以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目前的管理规章制度比较分散,党员对这一制度的了解和认知比较浅显,出现了许多模棱两可的现象,实质制度执行力度较低,无法充分发挥制度的指导作用及优势。

(四)法院系统党建特色不突出,缺乏品牌效应

在实践运作的过程之中,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联系沟通和互动较少,还没有构建完善的工作指导机制,出现了各自为政以及条块分割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整个党建工作的稳定运作以及科学化发展[⑦]。有一部分法院党建工作的资源直接被浪费,难以树立一定的品牌形象,品牌效应相对较差,无法凸显自身的特色以及优势。

党建资源的使用效率相对较差,大部分主要以审判为中心进行积极的推进,在这一司改理念下有一部分党员法院在落实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的过程之中,个人的角色定位不够明确,大部分的工作内容涉及党内事务,行政事务以及司法办案,无法充分体现综合性的优势。另外,在与文联、群团合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统筹的过程之中所采取的方法比较机械以及简单,现有的资源利用率较低,大部分的活动存在主观性。

(五) 工作载体缺乏创新,党建工作形式单一

党建工作内容比较单一和传统,党建活动的基层工作比较复杂,缺乏一定的创新意义,现有的管理方法比较精细化,难以真正体现这一工作的核心价值,大部分工作只能够流于形式,采取简单政治说教的形式为主,部门联系和互动比较少,无法更好的满足群众的个性化需求,党建工作的社会吸引力较低,党员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不足。

(六)从基础保障上来看,党建设施打造不全面

经费基础不够稳固。部分单位在使用经费的过程之中出现了许多的困难以及障碍,尽管有的部门已经设置了党员活动以及办公经费,但是使用的效率仍然较低,难以实现科学合理的规划。其中党小组以及党支部活动的经费较少,硬件建设还不够完善,难以更好的体现党员活动开展的重要作用以及优势,常规工作遇到了诸多的困难以及障碍,这一点在党员培训中所体现体现得非常明显。

二、解决方案---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推动形成法院机关党建新格局路径设计

(一)坚持政治建设不动摇,理清发展新思路

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为国家的政治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人民法院需要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社会的稳定建设以及发展,积极行使自身的政治使命,因此政治站位的提高最为关键。人民法院必须要在中国共产党之中占领绝对的领导地位,严格按照四个意识落实相关的管理工作任务,坚持总书记的中央领导以及统一指挥,树立正确的政治理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以及政治原则,真正实现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另外人民法院还需要注重政治建设工作的大力落实,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核心,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以及新要求。人民法院还需要站在国家工作大局的角度,积极提升自身的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效率,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自身相应的贡献[⑧]

(二) 坚持思想建设不放松,凝聚担当新动力

中国共产党在十九大报告之中明确提出党的基础性建设工作必须要以思想建设为主体,明确这一工作的首要目标以及首要任务,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不断推进工作创新以及工作改革。其中两学一做是最为重要的指导思想,党员干部需要着眼于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展的实质要求,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充分推进学习型党组织以及学习型机关的建设工作,促进各类组织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⑨]。在“四个自信”的引导之下提高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效率。其中利用行动力量引起思想共识的提升也非常关键,基层法院领导需要注重自身管理能力和水平的稳定提升,树立良好的使命意识,积极开展相应的学习以及提升活动,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及思想水平,为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落实做出自身相应的贡献,确保这一工作质量及水平的稳定提升[⑩]

(三)以绩效评估内容创新促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

对于基层法院党组织来说,要想保障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升,积极改进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啊,那么必须要注重激励校考评机制的进一步创新以及改革。首先丰富这一考评机制中的评价主体,积极加强不同党组织之间的联系以及合作,关注上级法院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党员、群众以及政协委员之间的合作,保障其都能够参与其中,只有这样才能够体现考评结果的客观性以及真实性[11]。构建完善的考评指标体系,将专项评估和全面评估融为一体,充分体现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的作用以及优势,注重点面结合,以辩证分析和有机统一。完善目前的考评结果运用要求,注重奖惩机制的有效运用,充分体现这一机制的指导作用。

构建科学合理的量化考核机制和体系,为党建工作的开展指明道路以及方向,充分体现这一工作的指导作用以及优势,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以及互动,保障党建工作与党员群体能够实现完美的融合,让每一个党员干警都能够意识到党员党建工作的重要价值以及作用,构建完善的量化考核机制,注重管理工作细则的进一步细化以及制度化发展,列出任务清单、成绩清单以及责任清单,通过一一对比来充分的体现量化考核的质量和责任及优势,促进管理资源的合理配置及应用,真正实现制度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格局,将激励原则与约束性原则融为一体,在管理的过程之中不断加强外部监督以及协调,调动机关法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其能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政策,充分体现自身的工作责任以及工作。

(四)以灵活的组织运行机制促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创新。

促进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体现这一工作的重要价值,推动审判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保障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创新,为各项组织的灵活运作以及运行机制的完善提供更多的依据[12]。另外基层法院党组织工作覆盖面的提升也非常关键,党组织需要注重自身建设,关注科学化水平的有效提升。

首先,在法院内部机构之中构建完善的机关党委,注重中级法院与基层工作之间的有效联系,设置机关党委部门,落实相关的管理工作任务,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的有效落实。作为党的组织机构,党工委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能够直接将企业与法院内设机构总数相联系,而是积极加强与政府以及当地党委之间的联系,在保障原有行政编制的基础之上适当设置机关党委部门,并保障其能够高于其他部门,只有这样才能够体现党建工作的重要价值以及作用。其次则是按照目前的党建工作要求设置党支部,在改革内设机构之后实际的数量将会有所下降,同时内设机构人员也会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因此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的过程之中必须要注重联合党支部的有效减少,分析不同部门人员设置的核心要素以及项目流程问题,充分体现组织领导的作用及优势,合理设置不同的党小组,促进审判队伍工作质量及工作水平的稳定提升[13]。北京二中医院积极构建新型审判团队,充分的学习党小组的工作经验,充分体现审判团队的治疗作用以及优势,实现审判团队与党小组建设工作的有机融合,这种工作形式符合司法改革的实质需求,能够充分体现这一工作的领导作用以及价值。

积极改革内设机构,重新调整党组织方向,注重日常管理工作环境之间的联系。其中机关党委是总支书,同时还设置了许多的职能机构,严格按照大部制改革的核心要求,通过支部单位的有效设置,积极将审判团队与党小组工作融为一体,构建新型的组织模式,通过资源的优化利用以及配置来充分体现法院系统指挥的作用以及价值,坚持中院党组的领导地位。其中机关党委负责相关的党建工作职能部门则需要严格按照目前的法院党建工作内容进行重新的调整[14]。坚持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效率,重新整顿工作内容,注重教育整顿以及改革,保障基层党组织的有效晋升,丰富功能以及模式,围绕着省直中心以及当地经济的实质要求构建服务型党组织,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提升党员服务工作的质量以及效率,保障党员的主体性以及民主权利,促进服务内容及服务形式的丰富化以及多元化。

除此之外还需要结合基层法院党组织工作的实施内容,完善目前的决策机制以及意识责任,调动党员干警的积极性,扩大党员干警的参与范围,保障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以及真实性,将更多灵活性、多元性的内容融入基层法院各个党支部的运行机制之中,通过重新赋权来实现有效的创新,保障工作内容与工作形式的一致性,充分突破传统的工作模式,积极彰显自身的工作优势,进一步的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范围。

(五) 以增强队伍活力促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创新。

在创新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过程之中队伍活力的增强最为关键,同时这一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比较复杂,因此在运作的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综合考量,首先,构建完善的教育培训机制,以学习型法院的建设为依据,保障党员干部以及基层工作人员都能够在主动学习的过程之中积极参与各种业务培训工作,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以及工作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15]。其次,充分体现党员干警的引导作用以及模范作用,通过各种现代化渠道来进行有效的宣传以及培养,坚持党员干警的主体作用,营造良好的工作局面以及工作氛围。最后,构建完善的文化设施体系,积极搭建各种活动平台,丰富文体活动形式以及内容,提升内部的战斗力以及凝聚力。

(六) 以制度创新促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

在推进党组织建设的过程之中,规范化、制度化以及科学化最为关键,其中党建工作制度建设也需要以此为依据,基层法院需要构建完善的党建工作制度,了解党建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及形式,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尽量避免主观性以及随意性。围绕目前的党支部工作内容,积极构建业务工作机制,充分体现业务工作的指导作用以及价值,保障党组织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形式的丰富化以及多样化。加强内部的和管理以及建设置,构建与群众相联系的机制,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稳定提升。

加强对程序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了解目前法院党建工作的核心内容,梳理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充分体现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形式的程序化以及流程化,以党员教育管理为依据,将民主评议、党内选举、党员发展以及党务公开工作融为一体,规范整个工作程序,尽量避免工作的随意性以及主观性。完善目前的考评机制以及监督机制,注重党支部监督制度的有效完善,结合目前的考核制度积极加强不同工作环节之间的联系,明确干警考核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要点,注重先锋党员考评活动的有效落实,充分体现这些工作的一致性以及稳定性[16]。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缺陷以及不足加强从严治院、专项治理以及专项管理,以中共中央的八项规定精神为依据,注重对内部管理机制的有效改革,有效规避各类腐败问题,保障干警能够规范个人的言行举止,保持严明的工作作风,主动接受教育以及提升。健全纪律作风教育常态化机制最为关键,管理工作人员需要注重党内常态化管理,促进政治生活的实效性,以民主生活化以及党员评议工作的有效融合为依据,注重不良行为的监督以及约束,积极实现党内与党外之间的有机互动,构建科学合理的监督体系。除此之外还需要注重责任清单制度的进一步强化,围绕前期的党建工作目标以及工作任务设置不同的角色以及责任清单,通过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之间的有机结合来积极的规避相关的工作问题以及工作缺陷,严格按照前期的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惩处。

构建完善的党建责任体系,充分体现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重要指导作用及优势,加强分工负责以及分工管理,促进党建职能部门工作的有效推进,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权限构建全新的法院党建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内部党组织的生活机制,围绕三会一课的示范课要求,积极体现这一制度对开展组织生活的重要作用及优势。除此之外还需要建立健全量化考核机制,注重审判职能的有效提升,将更多的专业化内容融入其中,实现业务工作、党建工作以及政务工作的合理运作,保障后期考评机制的针对性以及可操作性[17]。严格围绕目前的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效率,针对中国共产党在十八大之中的相关要求完善目前的管理规章制度,充分体现制度体系的针对性、合理性,为干警的工作行为指明道路以及方向。

(七)强化党建智能化建设。

1.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将更多的现代化建设工具融入其中,促进党建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以及在法院信息化4.0 建设为依据,抓住这一重要的发展机遇,构建完善的法院办公平台,充分体现平台的信息化发展要求。其中移动APP的应用也非常关键,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在此基础之上,着眼于党建信息化发展的实际要求构建现代党建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各类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围绕党建信息化的发展规律构建信息化平台,实现党员管理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形式的不断优化以及改革,充分利用各类平台收集相关的数据信息,深入解读不同的业绩数据,通过数据的整合以及利用来充分体现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以及工作能力,实现对党员干部的高效管理。最后,积极推进党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利用微博微信等平台维护公众的知情权,促进党员干部工作责任以及工作权限的有效改革以及优化,调整营造良好的党建工作氛围,保障工作质量及水平的稳定提升。

2.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不断坚实组织软硬保障--硬件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促进硬件设施的进一步建设。关注活动场所的实际情况,以建设荣誉室以及院士馆的形式来纪录下工作荣誉以及工作的历程。构建党员政治学习中心,充分体现这一中心的教育作用以及优势,以知识教育以及知识传播为核心提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障党员能够更加认同目前的工作责任,获得更多的归属感以及认同感,严格按照支部工作的核心要求打造支部阵地,为全市法院党支部工作提供一定的依据,积极加大软件设施的投入以及支持力度,关注基础性工作开展的实际要求,完善目前的工作机制以及工作档案,真正实现专款专用以及合理开支,建立健全目前的党支部以及党务干部的激励保障机制,提升工作待遇以及工作经费。

3.进一步构建基本特色,不断推动法院创新发展---法院特色。严格围绕中心工作找准工作的切入点以及突破口,积极实现党建业务以及政务的有机融合,注重虚实结合以及有效过渡,分析审判业务与党建工作之间的相关性,真正实现这两条工作与绩效考评与学习工作之间的深度融合,促进管理工作质量及水平的稳定提升,丰富党建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形式,充分发挥这一工作的重要作用及价值。严格按照社会发展的趋势明确不同服务工作的出发点以及落脚点,促进党建工作的多元化发展,其中党员干部需要意识到自身的工作责任,充分发挥中心带头作用,维护公平公正以及人民的合法权益,构建完善的诉讼服务网络机制,树立良好的法院工作品牌,推动群团工作的大力落实,明确不同的工作要点,构建完善的配套组织体系,充分体现群团组织的重要引导作用以及骨干价值,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向心力。



[①]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新时代法院党建工作新格局的构建---以丽水中院的实践为样本》,载《人民司法》2019年第11期。

 

[②] 李李翃:《做好新时代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载《人民法院报》2018年4月25日第005版。

 

[③] 马宝君:《以更大力度抓实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载《人民法院报》2018年2月14日第005版。

 

[④] 马宝君:《以更大力度抓实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载《人民法院报》2018年2月14日第005版。

 

[⑤] 人民论坛专题调研组:《以党建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圳实践---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调研报告》,载《国家治理》2019年第1期。

 

[⑥] 洪泉寿:《推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几点看法》,载《人民法院报》2019年7月29日第002版。

 

[⑦]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新时代法院党建工作新格局的构建---以丽水中院的实践为样本》,载《人民司法》2019年第11期。

 

[⑧] 洪泉寿:《推进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几点看法》,载《人民法院报》2019年7月29日第002版。

 

[⑨] 林振通:《如何做好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载《人民法院报》2019年5月30日第002版。

 

[⑩]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载《山东审判》2017年第3期。

 

[11] 徐文昌:《强化党建引领 守护公平正义》,载《四川法制报》2018年12月18日第009版。

 

[12] 李志彤:《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现状及对策》,载《特区法坛》2019年第2期。

 

[13] 马宝君:《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开创新时代基层法院党建工作新局面》,载《中国审判》2018年第18期

 

[14]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课题组:《海南法院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报告》,载《特区法坛》2017年第4期。

[15] 刘平贵:《全面落实党建责任不断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质量》,载《特区法坛》2019年第8期

 

[16] 詹濮赫:《提升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若干思考》,载《法制与社会》2013年28期

 

[17]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载《贵阳审判》2018年第5期。

 


作者:宾伟

【编辑:唐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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