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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西铁法院举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
2008-02-29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991
 
西铁法院举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
专题讲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保证该法律在审判工作中正确贯彻执行,西昌铁路运输法院于2月29日举办了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
    会上,副院长花桂荣就修改民诉法的基本情况、重要意义和历史背景进行了讲解,并对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立法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院党组的安排,审监庭庭长唐恩情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作了专题讲座。他联系审判工作实际着重对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十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学习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深刻理解其修改的内容和背景,并要在审判工作中运用好民诉法。
 
 
【编辑:周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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