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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公平正义∣生态法庭噪音污染第一案顺利调解结案
2021-10-21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2144

“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们我们的问题不可能那么快解决。”10月14日,在阿坝州汶川县映秀镇法庭里,当事人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这是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受理的噪音污染第一案,为了人民群众的“耳根子”清静和生活安宁,自受案以来,生态法庭的法官坚持“让法官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路”,多次驱车奔赴案发地,送达法律文书、调查案发现场、走访当事人。10月14日,法官再次来到汶川县,组织现场调解,最终让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圆满解决。

[案情回顾]8月16日,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受理了汶川某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原告”)诉汶川县某建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噪声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该案系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境噪音污染私益诉讼首案。原告诉称,被告的施工场地与原告园区仅相距约五十米,被告夜以继日的倾倒、转运、破碎沙石,产生巨大噪音和大量扬尘,对原告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现场]经过前期多次的沟通和走访,10月14日,生态法庭的法官第三次驱车前往汶川县,走访原告汶川某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实地勘查噪音污染对原告造成的影响。

实地走访后,生态法庭的法官在汶川县映秀镇法庭组织了一场现场调解会。调解过程中,生态法庭的法官一方面与原告交心谈心安抚情绪,一方面向其宣读权利义务告知书,同时又对被告释法析理,通过法理与情理相结合,促成纠纷钝化。最终,被告表示愿意给予原告补偿,同时愿意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老弟,我们握手言和吧,以后咱们一定友好相处。”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签订了和解协议,同时原告申请撤诉。法官现场出具了民事裁定书同意了原告的撤诉申请,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补偿款,完成了“组织调解—签订协议—履行协议”一次性办结,双方分别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至此,双方争议不绝的纠纷划上了句点。此次案件的快速调结,取得了一次性解决纠纷、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生态法庭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解民忧、办实事”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牢牢坚持办实事导向,让法官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路,用心用情办好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件,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难题,推动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为民举措。


供稿:张楚漪

图片:李鑫倩、张楚漪

核稿:冯文婷

审签:黄兰


【编辑:唐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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