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审判能力和审判水平,2021年11月10日上午,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邀请了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法标部副主任寇春燕到我院开展环境司法鉴定业务培训会,成铁二院党组书记、院长苏青主持了本次业务培训会。
会上,苏青院长介绍了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的设立及运行情况,强调了环境司法鉴定对生态法庭开展环资业务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寇春燕老师结合自身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十余年的工作经历和参与办理环境案件的工作经验,通过一个个生动的实践案例为成铁二院干警们讲述了一堂实用性极强的的环资培训课程。
培训会上,参与座谈的干警还就审判实务中遇到的司法鉴定难点痛点与寇主任进行了交流。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培训会,对土壤、地下水、危险废物、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的筛查鉴定鉴别及处置方式等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深感获益良多。
生态法庭将以此为契机,把今天所学变成明天所行,依法履行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职责,从而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和构建以大熊猫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寇春燕,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法标部副主任,生态环境部案卷评查专家,四川省环境保护法制政策研究会副秘书长,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导师,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理事,四川省律协能环资委专委会委员,中国节能产业协会全国首批合作律师。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十余年,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000余起,参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余起,办理环境行政复议、诉讼案件30余起。参加生态环境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案卷评查32次,累计评查案卷3000余件。多次参加全国人大、省人大组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立法座谈会并发表修改意见。参与起草了《四川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多次受邀在四川省环保法论坛、天府环保法论坛、钒钛产业高峰论坛等学术会议发表专题演讲,为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内蒙古生态环境厅、攀钢集团公司等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讲授环保法课程110余场。负责四川省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办理或指导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83件,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办理了全省第一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省政府作为赔偿权利人第一案,甘肃、陕西、四川跨境污染案件等多起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