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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公平正义|断卡断流 斩断源头 这个案子3人获刑
2021-11-12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1451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当前移动互联网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各种传统犯罪日益向互联网迁移,网络犯罪不断攀升,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更是形式多样,层出不穷。

11月11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

案件详情:

“我很后悔,都怪我法律意识淡薄,被小利益迷住了双眼,我不仅害了自己,还伤害了家人,我对不起他们!”11月11日,成铁二院依照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熊某、佘某某、刘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被告人熊某、佘某某、刘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收购他人银行卡或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其银行卡均被用于为“宏盛国际”犯罪集团提供支付结算帮助,诈骗资金流水超过305万元,严重损害群众财产、危害社会秩序。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审理后认定,熊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院依法判处熊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佘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共计32000元。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全部退缴违法所得。

本案着眼于网络犯罪的全产业链,针对性的从源头切断支持,遏制下游犯罪滋生,有力震慑了网络犯罪行径,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提供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官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有偿提供给他人进行适用的,即使并不确切知道他人使用目的和使用途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也推定为明知他人可能利用自己所提供的支持、帮助实施犯罪行为,但却听之任之、放任不管。希望大家提高警惕,强化信息安全意识,防止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


文字:李鑫倩

审签:黄兰


【编辑:唐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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