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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马普法丨森林火灾告诉我们这些知识点
2022-08-26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1487

受持续高温影响,近一周来,重庆已有多起突发山火。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危险性高,是发生最频繁、处置最困难、危害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造成山火的原因也较为多样,排除人为纵火等一些人为主观操作,人为因素是造成山火最主要的原因,主要包括燃烧的烟头、祭祀的烧纸鞭炮、焚烧秸秆、用火除草等不规范的用火行为。包括意外导致和植物自燃等原因。

意外导致是指野外电线断裂产生的火花、塑料瓶、玻璃瓶在野外聚光形成的焦点、雷击树木等一些意外情况。植物自燃是指长期堆积的树叶竹叶由于微生物、有机物分解时产生的热量过高导致的积热自燃,枯死的树木躯干中心堆积太多的发酵沼气也可能导致自燃。


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报警(森林火警电话:12119),准确报告起火方位、火场面积以及燃烧的植被种类。发现自己处在森林火场中,要保持头脑清醒,并迅速向安全地带转移。选择火已经烧过或杂草稀疏、地势平坦的地段转移;穿越火线时要用衣服蒙住头部,快速逆风冲越火线。切忌顺风在火线前方逃跑。



森林火灾的背后包含的法律知识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对森林火灾案件立案标准是这样规定的: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大家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发布的防火封山令或者森林禁火令,阅读以下森林防火“十不要”,看看自己应该做到哪些行为吧森林防火"十不要”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二、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


西昌“3.30”森林火灾


连日来,重庆山火,牵动人心。成铁二院更名前即西昌铁路运输法院,2020年3月30日经历了"3.30西昌森林火灾",火灾后的山体缺少植被,加上雨水极易引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经过系统研究后决定,全员搬迁至成都。法院干警们亲身经历自然灾害,深刻明白森林火灾对于群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有多重大,所以面对此次重庆频发的山火,成铁二院致敬每一位逆火而行的英雄,希望扑灭山火,英雄早日凯旋!


审签:黄兰


【编辑:辛安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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