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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
2022-09-08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1673

山蜀水不入画卷,无径之林是为桃园。2021年,首批国家公园集结号吹响,大熊猫国家公园正式设立,7成以上区域在四川这片熊猫秘境。


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揭牌现场


2021年4月,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应运而生,内设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这是人民法院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人民法院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司法路径、进行生态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


勘界:入山问樵

 

探路,既要有力拔山兮的干劲,也得有飞针走线的巧劲。


“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立足全局,依法妥善审理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内退出补偿案件,为落实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了充分的司法保障。”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到。


时间指针来到2022年初,两家种养殖合作社以被告某农牧公司多次向其猕猴桃种植园及相邻农田排放粪污水,造成猕猴桃果树受损减产为由提起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诉讼。诉讼中,二原告于1月24日递交禁止令申请书,申请被告停止向其猕猴桃园排放粪污水的污染环境行为。


张贴首份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


1月26日,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对某农牧公司依法发出全国首份生态环境侵权诉中禁止令,责令该公司在收到禁止令后至终审裁判作出前不得再向外排放污染物。


“没想到法院收到我们的申请后,那么快就发出了禁止令,疫情原因生意难做,打官司过程中,最担心的就是对方继续排污给我们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谢谢法官及时替我们解决了大问题。”合作社负责人员收到民事裁定后激动地说。


定桩:临渊问渔


前行,既有着眼当下的实招,更要有着眼长远的硬招。


“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的设立,构建起濒危物种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的司法服务体系,是加强濒危物种司法保护的迫切需要,更是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四川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胥坚表示。


生态法庭坚持问题导向,办实事求实效。纵向上,协助四川高院出台《关于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从如何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回应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建设需求等方面擘画发展蓝图。横向上,与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管理局建立协作关系,与天府新区总部新经济局、天府新区法院探索共建集“理念传播、法治教育、文化推广、成果展示、保护体验、司法修复”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生态法庭成立至今,推进与辖区内7市(州)20县(市)法院搭建“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司法协作机制”;与天府新区法院共同推进《关于为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走访环保相关部门调研,逐步凝聚共识,联动多方共建的步履一刻未停。在法院内部,配置专业审判队伍,着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能力建设,探索案件集中审理机制和裁判规则。


“法庭成立以来,我们致力打造专家型、复合型法官队伍,配齐术业有专攻的优秀审判力量集中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逐步向审判机构专门化、审判人员专职化、审判理念专业化目标迈进。”该院分管副院长周冀表示。

在法院外部,以环境多元共治理念为抓手,与片区内各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互动,推动建立公检法协同保护、环境执法与环境司法联合互动机制,在两法衔接等各方面逐步取得更大共识。今年6月,生态法庭与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四地林长办、国家公园管护站、四川省法学会环资法学研究会探索建立“林长制+生态司法+法学研究”跨区域跨界协作,成立了全国首个跨区域林长制法官工作站,构筑起多向发力、联合协同的国家公园跨区域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


生态法庭成立至今,边学边办,边办边学,受理了公安部督办的砍伐珙桐案、首例国家公园破坏自然保护地案、非法捕猎猕猴案、国家公园内涉气候变化应对类案等案件。


为防止本领恐慌,生态法庭靠近学术前沿。2021年底,在全国范围内聘任20余名环境资源法律专家、技术专家、学者与资深实务人士担任首批特聘专家,组建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环境资源审判专家“智库”,为法官把握环境保护法理论前沿,增强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裁判能力提供智力支撑,为环境损害评估、环境技术支持、修复方案论证等方面提供参考意见。


同时加强同著名高校、研究机构签约共建,分别与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西南财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等高校共建“环境法治研究实践基地”“流域司法协同研究中心”,与四川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等建立合作关系,构筑环境资源审判理论实务研究高地,努力实现环资审判工作创新性发展。


拉线:投石问路


 培塑共识,既要立竿见影,也要风物长宜放眼量。


“听法官讲完就知道不能乱捕鱼了,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进行生态环境修复赔偿,得不偿失,回去了要跟屋里人好好讲讲。”在公开巡回审理的“电鱼”案现场,坐在旁听席的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灵关镇某社区村民李大哥感叹。


长江十年“禁渔”期内,被告人杨某、冯某、裴某在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庭审结束后,成铁二院党组书记、院长苏青结合案件针对性开展普法教育:“案件虽小,但贴近生活,一些司空见惯的‘靠水吃水、靠山吃山’行为不经意之间就会违法,它的警示作用不亚于大案要案。”事后,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人杨某等3人自愿购买经渔政部门许可的鱼苗,在青衣江增殖放流5600余尾“雅鱼”,与当地农业部门签订义务巡河协议,“昔日捕鱼人”变为“义务巡河员”。


“这次教训太深刻了,之前不晓得有规定,现在懂了,以后一定遵纪守法,不再做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事情了。”在案发地青衣江河段上,被告人之一裴某后悔不已。判后普法,是生态法庭普法教育的一个缩影。为了让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深入到每个人的心里,生态法庭以大熊猫为骨,打造文化IP---融宝欣宝,依托青工委建立“繁星”普法小分队,以“保护大熊猫栖息地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为理念,让普法深入进崇山峻岭,延伸至社区单元,深埋进百姓心里。


辖区点多面广、地偏路远,为方便老百姓,跨域立案,所有案件巡回审理。在摸着石头过河中,生态法庭逐步探索出一条“巡回审判+修复性司法+自然教育”三位一体的实践新路径,90%案件实现就地审判,自然教育覆盖群众6000余名。司法温度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寻山问道,精进不止,取乎法上,与时偕行。“立足服务保障‘美丽四川’”战略规划,紧密融入国家公园环境治理体系,两级法院将以更高站位、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成铁智慧,以优异的司法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成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表示。



作者:陈彧雅

转自:人民法院报


【编辑:辛安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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