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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卷窥青绿,这家法庭荣获全国先进
2022-09-15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2064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法〔2022〕190号),对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获评全国先进集体。


#关于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


“心中有沟壑,眼里汇山河”。2021年伊始,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设立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以下简称大熊猫生态法庭),对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环境资源案件施行跨区域刑事、民事、行政、恢复性司法执行“四合一”审判模式集中管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需求。

实行集中管辖以来,大熊猫生态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践行“两山”理念,始终立足推动大熊猫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专业化为关键,以推动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为核心,不断加强和创新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逐步形成“保护大熊猫栖息地,就是守望美丽家园”特色审判文化品牌,积极探索国家公园环境司法“成铁样板”。2021年5月1日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36件,其中,民事67件、刑事17件、行政52件,案件审理工作持续向好。



案件审理专门化打造好“一支队伍”


“履生态之道,秉志宜专攻”。把加强队伍专门化建设、提升能力专业化水平作为紧要之事,致力打造精细专业的环境司法队伍。突出专业支撑。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配备、高水平培养,制定《环境资源办案团队编制办法》,组建三支审判团队,挑选年纪轻、学历高、能力强的干警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目前审判团队干警平均年龄30岁,法官助理多具理工专业背景,法官分别具有刑事、民事、行政等不同审判经验,形成了优势互补、精干高效的专业队伍。建立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集聚优势,形成司法保护合力,为跨区域环资审判工作统一裁判理念、规范裁判标准、明确统计口径奠定坚实基础。


突出专家助力。为有效补齐法官在专业技术领域存在的知识短板,建立全国首个国家公园环境资源审判专家智库,聘任了郭军院士、秦天宝教授、徐祥民教授等国内影响力大的20余名环境资源法律专家和技术专家,积极为环境资源审判争取外部智力支持。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中,探索引入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将专家研讨与专家辅助人出庭相结合。通过庭前召开案例研讨会、法理论证会的形式,邀请法学专家和技术专家提供专家咨询意见,为稳妥化解相关行政纠纷、护航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夯实专业化支撑。

突出合作共建。与西南财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等高校合作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在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等方面加强沟通交流,以理论交流为落脚点,共同打造复合型人才培养高地。与四川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四川环境科学研究院、四川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就环资案件审理中的专业技术问题,建立“一对一”专家导师结对制度,切实助力提升环资审判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服务生态主动化保障好“两个环境”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大熊猫生态法庭始终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践行“两山理念”,以尊重自然、遵循自然规律为原则,通过有效法律手段把生产生活规制在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范围内,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保护生态环境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审判职能。


注重发挥司法裁判督促功能。在2022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施行后,于1月26日发出全国首份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责令芦山县某农牧公司在收到禁止令后至终审裁判作出前不得通过已铺设的管网设施向外环境直接排放未经达标处理的污染物,及时督促生产企业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环境权益。

注重多元化解涉企环境纠纷。对受理的一起汶川县某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诉某建材公司噪声污染纠纷一案,第一时间深入涉案现场组织调解,快速“出拳”保障人民群众的“耳根子清净”,并联合当地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调解,促成双方和解,彻底解决噪声污染问题,保障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环境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注重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始终将恢复受损生态环境作为环境权益保护的最终目标,秉承“谁损害谁修复,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创新符合大熊猫国家公园自然环境特点和环境司法诉讼规律的裁判方式,积极探索代偿修复、替代修复、以劳代役等多种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在具体案件中,注重惩罚与教育并重,对检察机关未提起附带公益诉讼的刑事案件,积极引导被告人深刻悔罪,自愿以“增殖放流”“补植复绿”,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义务巡河、义务巡林协议等形式,主动修复生态环境,实现惩治违法犯罪、赔偿经济损失、修复生态环境的“多赢”效果。


执法司法联动化,搭建好“三大平台”


“源浚者流长,根深者叶茂”。牢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思想,坚持并深化“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理念,通过推动建立生态保护跨部门协同机制、生态司法跨区域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跨区域集中管辖司法权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特殊功能,带动建立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导,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环境司法价值网,不断提升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一体化的共建共治平台能级。

搭建地方党政沟通平台。通过跨区域府院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及时向管辖区域党委政府通报辖区案件受理情况,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与地方经济大局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准确科学预判,全面沟通联动,协同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搭建政法机关协作平台。先后深入管辖区域20县(市、区)考察调研,全面掌握大熊猫国家公园重点领域实地情况;与区域法院建立“1+20”司法协作机制,就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等事项畅通协作渠道;在宝兴等地法院设立诉讼服务联系点,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至国家公园各重点区域;与管辖区域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沟通个案法律适用、会商解决重大事项,统一管辖区域内环境执法标准、司法裁判尺度。搭建执法司法联动平台。以乘法效能思维,加强司法与行政的有效衔接,形成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新机制。与国家公园成都片区四地林长办、管护总站和省法学会环资法学研究会《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片区跨区域司法协作林长制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全省首次尝试“林长制+生态司法+法学研究”跨区跨界协作,成立全国首个以服务国家公园为出发点的跨区域林长制法官工作站,主动融入“国家公园+公园城市+法务集聚区”新发展格局。结合个案审理,积极联系松潘、宝兴等地行政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联合巡林”“联合巡河”“义务巡园”活动,在源头预防、联合保护方面做足文章。


法治宣传立体化

营造好“四种氛围”“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在强化司法惩治、救济修复举措的同时,大熊猫生态法庭还在普法宣传、提升公众环保法律意识上求创新、求实效,突出宣传引领,提升环资审判的宣传辐射效应,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保护环境、爱护自然、守护家园。


营造网络宣传氛围。2021年7月,“中国法庭”全媒体直播首站聚焦大熊猫生态法庭,央视社会与法频道《现场》栏目等40多家媒体、平台参与直播了国家公园首例预防性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现场协调及专家论证会,吸引近2000万人在线观看。组建“繁星”融媒体工作室,打造大熊猫生态法庭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线上宣传矩阵,全景式宣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营造主动学法氛围。依托巡回审判全覆盖机制,打造“巡回+”模式,深化“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工作成效,将巡回审判、示范教育、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等功能融为一体,变个案审理为常态保护。充分利用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及时填补群众法律认识盲区,切实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法律意识。

营造生态保护氛围。打造“熊猫法庭自然教育”品牌,联合国家公园主管部门深入北川、青川、宝兴等地广泛开展自然教育,通过自然体验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培养科学文明的环境保护理念。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对国家公园保护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主动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到庭旁听,保障代表委员、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案件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针对审理的第一起“电鱼”案,庭审后邀请代表委员及当地相关部门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代表委员对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及长江经济带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下一步,大熊猫生态法庭将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精准把握高质量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提升环境司法的专业化水平,努力构建以跨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基础,各部门参与、全领域推进的环境司法价值网,用司法手段进一步筑牢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安全屏障,为实现巴蜀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排版:辛安嫡

文字:冯文婷

审签:黄兰


【编辑:辛安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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