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调研
调研08-44期
2008-10-08 | 发布者: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 阅读数: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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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2008923

 

浅议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举证责任

 

周志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在我国社会实行改革开放的巨大变革历史进程中,适应惩治腐败犯罪份子的需要规定的一种新罪。我国1979年刑法中没有这种犯罪的规定,1988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开始有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有关规定, 1997年修订刑法又将其适当修改,纳入刑法第八章贪污贿赂犯罪之中。本罪自开始设立以来,至今一直在刑法学界存在颇多非议,主要涉及到罪名、客体、客观要件、主观要件、有罪推定、法定刑、立法价值等诸多问题。该罪成为我国刑法分则中最具有争议性的犯罪规定之一。

证明责任是指对于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犯罪情节轻重,应由谁提出证据并加以证实的责任。证明责任中的责任,实质是一种负担。究竟由原告还是被告,抑或是原、被告双方共同承担呢?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一般认为,对刑事案件的证明责任不产生异议问题,即公诉案件,由执行控诉职能的国家机关承担,主要是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承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如果不能做到,其后果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结论当然成立。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处于原告的地位,独立地执行控诉职能,对自己提出的指控被告人犯有某种罪行的主张,自然也就承担起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这在《刑事诉讼法》中也得到体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一条第二款规定: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但是,自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出现后,公诉案件由司法机关承担证明责任与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证明责任的传统观念被打破,证明责任的主体问题便产生了诸多异议。

由于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经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因此许多学者就此认为,本罪的举证责任倒置或者证明责任转移,导致了许多地方的司法机关认为,只要运用证据证明行为人占有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举证任务就已完成,剩下的主要责任则由被告人承担。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是片面的,此罪中的证明责任由控诉方和被告共同承担,既有举证责任未倒置的,也有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以下我们就来具体说明:一是控诉方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普遍一致的观点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原告承担;被告人反诉时,则承担反诉主张的证明责任。刑事公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则由司法机关承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包括在贪污、贿赂犯罪中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毫无疑问,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对公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刑事诉讼法已有明确的规定,即《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察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该如实提供证据。”据此,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责任的原则主要是:(1)证明责任首先应当由提出诉讼主张的侦察人员和检察人员共同负担;(2)否定诉讼主张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没有证明责任;(3)侦察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不仅调查、收集有罪和罪重的证据,同时调查、收集无罪和罪轻的证据;(4)不能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告人证明自己有罪。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由于司法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数额巨大,本人又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因而认定其构成犯罪,这就等于是对所主张的犯罪嫌疑人的发犯罪行为做出了证明,承担了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责任。

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即当事人对自己向审判机关提出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在特定情况下,被告方对于控方的指控认为其不成立有提出反驳和辩解的事实主张和相应的证据权利和义务。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其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犯罪嫌疑人负有说明其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那部分财产的来源的责任,如果不能说明来源是合法的,则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论处。这是典型的证明责任倒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责任的一个例外。但是,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并差额巨大这一事实存在的责任,仍然由司法机关承担。也就是说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公诉人不需要举证被告人的巨额财产来自何处,只要举证出被告人有超出其正当收入的巨额财产。这时举证责任就倒置,被告人要自己举出证据证明这些巨额财产有正当来源,否则法院就可对被告人处以刑罚。

【编辑: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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