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统 计 分 析
第6期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
西铁法院二OO六年上半年民事案件统计分析
刘卫民
2006年1至6月,西铁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23件,比去年上半年多6件,增幅达35 %。今年上半年的民事案件与去年上半年相比,有许多典型的特点,现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案件数量
今年案件数量增幅较大,其主要原因是,去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指定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范围的规定》下发后,通过我院多种形式的宣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今年1-6月以来,我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类案件11件,截至
二、案件类型
在新收的23件民事案件中,人身损害案件2件,占0.86%;民间借贷纠纷有4件,占17%;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有2件,占0.86%;财产损害赔偿纠纷1件,占0.43%;租赁合同纠纷3件,占1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件,占0.43%;婚姻家庭纠纷11件,占48%(其中:离婚纠纷7件,抚养费纠纷3件、扶养费纠纷1件)。
从案件类型上看,主要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增幅较大。其中:离婚纠纷和抚养费纠纷案件较多。主要是铁路运输法院是专门法院,在省高院没有下发成铁两级法院扩大受案范围以前是不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在此以前铁路职工要离婚都要到地方法院去起诉,现在只要是符合起诉条件的离婚纠纷,铁路法院都可以受理。而且当事人认为铁路法院相对地方法院这类案件的收费较低,办案速度较快,对当地人态度较好。2、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多。主要是铁路内部职工,增强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观念。
三、 案件审理上
截止
今年我院在民事案件审理上有如下特点: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多。上半年审理的16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11件,占案件总数的68%。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为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对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我们都适用简易程序及时审理。在具体案件上,主要是针对婚姻家庭案件和民间借贷案件选择适用简易程序。
2、调解结案率高。如前所述,在上半年已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8件,撤诉4件,占结案总数的75%,其中3月和6月的当月调解率达到了100%。今年的民事案件多为婚姻家庭和民间借贷纠纷。我院在案件的审理上力争能调不判、多调少判,最大化地追求“和为贵”社会效果。对离婚纠纷,当事人起诉后,我们不急于调解离婚。对于有和好可能的,给双方考虑的时间,尽量使他们和好,一次调解不成,下次再来,对社会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对抚养费纠纷案件,我们严格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父母,我们首先是向他们宣传《婚姻法》关于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给子女抚养费是违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我们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当事人表示愿意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有的还当场兑现了抚养费。我院在审理一起夫妻扶养纠纷案时,采用了宁愿慢一点、稳一点,只要是调解比判决的社会效果好,就要力争促成调解。原告谢尚珍无职业,被告喻贵权系铁路退休工人,两人于1997年再婚,双方均是年近六旬且体弱多病的老人。婚后,两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其间,原告谢尚珍因患子宫内膜癌,为治病化费了2万余元。由于夫妻双方无法沟通,谢曾多次到西昌市妇联上访。年初谢向我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今被告喻贵权支付医疗费及每月的生活费。第一次庭审后,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均不愿意调解,尤其是被告喻贵权甚至流露出轻持生的念头。考虑到判决后双方的矛盾会更加激化,我院没有匆忙下判。庭审后,合议庭成员分别到当地人的家中实地了解其生活状况,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化解双方心中的怨恨,劝其和好。在做好上述铺垫工作后,合议庭进行了第二次开庭,主持双方顺利达成协议,原、被告双方和好如初,均表示愿意继续在一起共同生活。对民间借贷纠纷,一般事实较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当事人双方又有调解意愿的,针对此类案件,采用庭前调解的方式,既可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又能起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3、缺席判决在判决结案中占75%。上半年4件判决结案的案件有3件是缺席判决。主要是找不到被告而采用公告送达。
4、案件审理质量高。上半年我院没有一起案件提出上诉。
报送:成铁中院研究室
西昌铁路运输法院办公室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