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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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进入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院长信箱,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留言人高小琴留言时间2022-05-31 04:48
标题  332944632@qq.com
留言内容  (2022)川71民审1号民事裁定书,法院驳回了我的再审申请,我对该裁定书不服。理由是:我的新证据是在上诉期满后才得到证据,一审我是原告,二审我是被上诉人 , 二审上诉人撤诉。所以我只能申请再审,所有的证据我已经提交。 一审中的被告一,当时代表被告一参加诉讼的没有向法院提交任何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这是违返法定程序的。一审法官认定事实不清楚与适用法律条款错误。这次二审都已经开庭了,只等法院判决了,法院一直迟迟不下判决书,故意拖延时间,还同意了上诉人的恶意撤诉 。这是包庇坦护上诉人的行为,该上诉人这是浪费了法律资源的恶劣行为。 作为法律工作人员,一审法院与二审法院的法官工作态度作风有问题的,对工作及其不严谨。希望你们严查。
回复人童婷婷回复时间2022-06-03 16:26
回复内容  该案件属于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案件,我院已将你的诉求移交至上级法院处理。
留言人陈光顺留言时间2022-03-25 22:33
标题  qq1178566386
留言内容  我父亲身体很好,于元月十天日过铁路口被火车撞了,由于时间拖久了在医院检查时死了。多年来我一个人供养照顾三个高龄老人,本来生活很困难,加上连续去世三老,内心痛苦无法言说。多次与铁路方交谈,但对方最多给两万。后来经过多方查实才知,根据司法部门关于铁路运输安全事故纠纷的若干解释,如果不是故意坐卧碰撞翻越防护网,而且铁路方未充分尽到安全防护劝导等义务,应该承担20%以上责任。由于车站未完全封闭,而且每天很多人过往。所以应承担一定责任。按法律规定赔偿。但作为弱视群体,真的不知怎么办?希望法官给予指导帮助。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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